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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等你走了,我又要做回这南苑的鬼了。”

 

薛琮没有见过越初云着嫁衣的模样,应是不难看的。

他未必会喜欢越初雪那样明媚鲜妍的容颜,公子无垢也不像外界传闻的那样妖媚,而是冰肌玉骨,清雅出尘。

对薛琮而言,无垢是人如玉,是世无双。

初见时,他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被堂兄薛瓒带去官家乐坊寻欢,他不喜这种风月场所,浅浅饮了几杯欲走,临出门听见不远处有琴声传来,他不懂音律,只觉得这琴声沁人心脾,比以往听过的曲子都悦耳,问了薛瓒才知道,这是此处最闻名的乐人在屏风后弹琴。

他从薛瓒口中得知,这人叫公子无垢。

他前些年在外习武,刚回的熠都,不解这算什么名号,一个乐人也配无垢二字吗?薛瓒便娓娓道来,原是这乐人在朝会上技惊四座,将西浔,南沚,东澹使节出的难题一一破解,圣上赞其灵通剔透,便赏了这么个封号。

薛琮不以为然,当即拽下了写着公子无垢的挂牌,哪怕有什么封号,乐人还是乐人,一旦挂牌,就要会客,钱银若是足够,做什么不成?

他不知的是,只这么一见,他便沦陷其中了。

回过神,眼前之人却不是心中所想之人。

丹书的问题薛琮没有回答。

越初云醒过来的时候,心情不是很好。

他不喜欢侯府,也不喜欢薛琮,这里的一切他都不在意,既然弟弟的婚事他也参加了,他觉得自己也没什么留在侯府的必要,毕竟只是等着新人入府的时候喝两杯茶。

他是非得喝这个茶不可吗?

哪怕不喝,薛琮难道会真的不娶了吗?

丹书不在,没人看着他,才过了两日,他便扭扭捏捏地去问薛琮能不能让他回南苑。

这次接越初云回来,薛琮总觉得越初云哪里不一样了,又说不大上来,他问越初云做什么要回南苑,越初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薛琮只当他是看见自己厌烦,说想回去便回去吧,这次他派人护送,可要小心些。

越初云点了点头,心里却全是靳尘,还像小孩子似得包了好多点心,薛琮以为他爱吃,还吩咐人去买了些新鲜刚出炉的。

护卫送越初云回了南苑便离开了,丹书今日告了一天假,越初云随便找了个丫鬟问之前救了他们的下人在哪儿,他要去见见,丫鬟便把他带到了靳尘现在住的厢房。

丫鬟一路上还在说这是丹书的情郎,越初云虽然知道是唬人的,却也听得有些吃醋。

进门不见靳尘,丫鬟便说一定又是去砍柴了,这次的贼人被侯府送官查办,也算是杀鸡儆猴,稍微有些不顺眼的都被薛琮和丹书赶了出去,剩下的这些心肠都还算好,一来靳尘护主有功,二来又和丹书有了关联,三来他的确勤快能干,他们对他还算和善。

越初云说知道了,让丫鬟忙自己的事情去。

这个丫鬟和越初云接触不多,只觉得这个主子一直不声不响,也挺奇怪的,虽然不知道他找靳尘干什么,但也没多想什么,多半是因为丹书,便听命下去了。

越初云细细打量这间厢房,丹书做事甚为妥当,总算没有亏待靳尘,他其实想过让丫鬟去找靳尘,又想给靳尘一个惊喜,等着等着有些倦了,干脆躺在床上小憩。

他也真叫是大胆,堂堂世子内君宿在他人床榻之上,这若是让旁人看了,成什么样体统,?不过这南苑的人少了,也谨慎了,饶是无要事,没人会往内院来逛。

靳尘伤好了大半,却闲不住,一早上便去砍柴,出了身汗还在柴房洗了个澡,这才回来休息。

他进屋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边喝边察觉到屋内有股子淡淡的香味。

他对这味道再熟悉不过,才回头就见越初云从床上起来,朝他亲昵地扑了过来。

“阿尘……”靳初云用额头在靳尘肩膀蹭了蹭,“你想不想……”

“我”字还未说出口,他就被靳尘推开了,还没再说什么,靳尘就往后退了一步。

“你不要这样。”靳尘别过头,忍住不去看越初云的脸。

“怎么了?”越初云心里一惊,却还没反应过来,“你是不是生气我骗你?我不是存心想骗你的,我不喜欢这个身份才没有告诉你,我也确实叫皎皎,这是我的小名。”

“……”

“你不用说这些。”靳尘摇了摇头,很警惕地去把门关上了,“我还有几天就会离开这里了。”

“离开这里?什么意思?”

靳尘刚认识越初云的时候,以为他可能不太智慧,现在知道不是,也仍然感觉越初云笨笨的。

“我和你之间就当什么也没发生,我一个东澹人,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一路逃命过来,我来北泽是求生,不是寻死,你懂不懂?”

靳尘说得很有道理,但不知怎么的,没有一点底气。

越初云的心一点点冷下去,“你是说你怕了?”

“能不怕吗?你可能只是寻个乐子,但我在这里没有户籍,如若有一天我跟你的事情败露了,哪怕你丈夫只是北泽的一个富户,打死我也都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别说他还是小侯爷,是禁军统领,有权有势,我不像死,我想好好活着,有错吗?”

他才十几岁,他想好好活着,有什么错?

越初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摇头是因为靳尘说得没错,点头是因为,他明白了。

他一点也不笨。

“你什么时候走呢?”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已经恢复得很平静了,好像他们俩之间从来没有那么多次的肌肤之亲,好像只是普通的主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再过个七日吧,等丹书回来,他说会帮我安排,离了熠都,北泽还有很多地方可去,你……你也要多保重。”

现下如果越初云认清事实,及早结束他与靳尘之间的这场荒唐事,一切就还有转机,他还是可以好好地做世子内君,甚至是以后的侯爷内君,或许不久后他就会有一个过继的孩子,他的人生不会是了无希望。

不,他都不想要,要这样过一辈子,太可怕了。

“你能带我走吗?”

“你疯了?”靳尘惊讶地看着越初云,“你真是疯了。”

“我不是寻乐子,不是你说的吗?我们要一辈子这样好,你都是骗我的吗?”越初云也知道自己疯了,他半辈子都被养在深闺,不是在越府,就是再侯府,哪怕现在到了这南苑,还是身不由己。“我会想办法的,你带我走好不好?什么世子内君,我一点都不稀罕做,这里的一切我都可以不要,我就想跟你在一块儿。”

靳尘愣了。

他活了十七年,从来没听过有人跟他说想要跟他在一块儿。

眼前这个人怎么这么傻,放着荣华富贵不要,说要跟他走?

“你带我走好不好,这里很可怕,我每天困在这儿很难受,如果早知道你也要这样对我,那天你何苦救我,就让我溺死在湖里不行吗?你救了我,哄了我,还要这样对我,你比杀了我还让我难受。”

真是胡说八道,靳尘发现越初云挺不可救药的,他好心好意救了他,难道还是他的不是了。

要命的是,他好想亲亲他。

靳尘要被自己的这种想法吓煞了,不是原本想的好好的吗,刚刚说得也都不错,怎么一见到越初云,就心软了呢,怎么一听他说这些疯话,自己也开始发疯了呢?

“不行。”靳尘万般无奈地摇了摇头,“皎皎,别再犯傻了,你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带你走,我怎么带你走?你觉得我们能逃出你丈夫的手掌心吗?”

“他都不在乎我,为什么要困住我!”越初云说这句话的时候都发着狠,眼尾都红了一片,“凭什么我就要逆来顺受?他可以这个公子那个公子的,我和你在一起又怎么了?”

“你是真的疯了,你……”靳尘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些时日,他也打探了一些越初云的事情,知道他受过很大的委屈,“总之你跟我这样的人是没可能的。”

“你是什么人?别动不动就你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你出身不好我知道,可我现在又像什么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行尸走肉一样,好不容易沾了点人气,等你走了,我又要做回这南苑的鬼了。”

“你这都是在钻牛角尖,你就是这样,明明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别想不开,也别再寻死觅活的。”

“我不会。”越初云深吸了一口气,淡淡道,“我这辈子就碰过两个乾元,一个是他,一个是你,他心里没有我,却还要霸着我,而你,是个胆小鬼,是个孬种,睡了那么多回了,说跑就要跑了。”

还没等靳尘反驳,越初云便笑了笑走了。

尽管他神态洒脱,但靳尘总觉得,他要碎了。

靳尘在床上翻来覆去,白天做了那么多粗活累活,晚上却无半分睡意。

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越初云的话,说他是胆小鬼,说他是孬种。

他不是胆小鬼,也不是孬种。

他们东澹人是吹不尽的野火,哪怕身世飘零,也想尽各种办法活下去。这些养尊处优的北泽人又知道什么?

可难道就因为命贱,他就不配提爱吗?

来北泽之后,他见识了太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原来北泽的狗都比东澹的人吃得好,原来他们不仅不用担心饿肚子,不用担心无瓦遮头,还可以寻欢作乐,游戏人间,而他,过了十七年不是人过的日子,如今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动心的人,却也是一场空。

他不好心呐。

懂事得早,不代表就完全失了少年心性,靳尘心里不是个滋味,所幸起了身。

他要去和越初云说清楚,他不是胆小鬼,不是孬种,既然越初云不怕,说要跟他走,那他们就走好了,不管前路如何,不管是生是死,他都要和越初云在一块。

他知道自己也疯了,而且疯得毅然决然。

他穿好了衣服,悄无声息地进了内苑。

其实靳尘有些事情瞒着越初云,他亲爹娘死得早,他虽被其他人收留,但那些都是专门收养小孩子再训练成扒手的人,所以他的确是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情况下潜入这南苑的任何一间房间里。

这次他知道了,越初云的房间在丹书卧室后面,是他从未踏足过的地方,今日与越初云不欢而散,他这么做可以说是找死,如果越初云把其他人喊来,说他图谋不轨,他不死也会被打成残废。

越初云的卧室很大,床也很大,床幔垂下,隐隐透着柔光,因为他也睡不着,所以在床头点了一盏小灯。

靳尘侧着站在窗幔边上,犹豫不决,毕竟他也不知道这一步是对还是错……不知站了多久,他还是摸进了越初云的床,还带入一阵凉风。

越初云没睡着,自然察觉到,他心里一惊,还来不及唤人,就对上了靳尘的眸子。

靳尘怕他叫出声,竟然直接去亲越初云的唇,两人就这么纠缠在一起,气息缠绕,都不知道到底在接吻还是在啃咬,可身体相依在一起,又像是记挂极了对方,亲了没一会儿,竟然心有灵犀地抱作一团,还在床上打了几个滚。

不记得谁先主动的了,总之衣服褪去了,两个人极不知耻地亲吻,索取,再后来又是像野兽一般交媾……

坤泽的身体一经开发,到了床上就是旖旎无限,越初云喜欢做这事,情动起来恨不得让靳尘顶到最里面,顶到他怀孩子的地方,那些看过的春宫图,那些羞死人的动作和窍门,如若能让自己快活,又有何不可?在靳尘欲换姿势的时候,他突然跨坐在对方身上,扶着靳尘的分身容纳了进去,然后晃动起腰肢,时而上下,时而左右,放荡极了,也美极了。

二人再渴求,也知是彼此间是偷情,可低声呻吟,却显得格外色情,最后不知靳尘在越初云里面射了多少回,也不肯出来,两个人就这么下身相连地躺在床上,面红耳赤地听着彼此的喘息。

“你好湿,也好紧好热。”靳尘边说着荤话,便亲越初云的耳朵。“刚刚那样还是,愿与西浔再战,全都被驳回了,圣上为了安抚他,还封他做了临城侯。薛琮不过二十出头,不用袭爵就成了真真正正的侯爷,本是无上荣光,朝堂之上却也有人非议,说他守城三年,不能赢那西浔便是输了,真乃无能之辈。

殊不知这三年,不管是薛琮,还是边境的部下,都过得如履薄冰。

帝命难违,薛琮再不愿意,也是要回熠都的了。

物是人非事事休,圣上正值壮年,身子却不大好了,因此行事也甚为谨慎,而太子年幼,宣王势力日涨,听闻隐隐有夺位之意。

丹书的一片真心没能等来郑湫,后者最后还是娶了一位名当户对的小君,而薛府的老夫人在去年寿终正寝,薛琮因在外征战,没能回来尽孝,越初云毕竟是薛琮的正妻,便回薛府住了一段时间,协助料理后事。

薛老夫人生前极为厌恶公子无垢,早早放了话说如果有日自己去了,不用公子无垢服丧,横竖薛琮也不在府里,这公子无垢竟就真的在薛府办白事的那段时间,买了间大宅子搬出去住了,叫老侯爷和夫人气得不轻。

靳尘也在差不多的时间离开了南苑,他跟着迦叶大师学武不过两三年,便功夫了得,在师父的推波助力下,得了份教小孩子武艺的差事,这些年北泽人更恨西浔人,对东澹人没那么厌恶了,而东澹那个只知享乐,不管百姓死活的国主被义兵杀了之后,各地豪强四起,竟也形成了多股势力,这样一来,东澹反倒没有以前国主还在时那么柔弱可欺了。

靳尘做事认真,手脚干净,对小孩子也极为可亲,最初的确有父母介意他的出身,不过后来见自家小孩子都喜欢他,也放宽了心。不多时,靳尘便攒够了钱,给自己买了间小院子,听说闹鬼,但胜在便宜。

“我和丹书说了,今晚不回去了,他会替我打点的。”这些年总有这个事那个事,靳尘执意要离开南苑的时候,他们俩当时还吵了一架,可后来也就和好了。

靳尘今年刚满二十岁,这些年吃得饱穿得暖,有越初云,也有师父,和刚来北泽的时候完全不同了,不仅身姿更挺拔高挑了,五官也张开了,剑眉星目,实在是英俊,走在路上谁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他在一户富商人家教功夫时,被这家人的小坤泽看上了,主人家胳膊拧不过大腿,又对儿子十分溺爱有意让靳尘入赘为婿,靳尘好说歹说推辞了,只说自己不配,没成想这家人的小坤泽还对靳尘死缠烂打了一番,被靳尘的“老相好”丹书撞见,回去告了好大一状,越初云倒是淡淡的,没有说什么。

靳尘决绝,宁是辞了这份差事,那户人家嫌儿子这样丢人,管教了一番才消停,这些事靳尘也都和越初云一五一十说了,越初云也不发作,说靳尘犯傻,放着清白人家的好小君不要,与他这个荡夫厮混。

靳尘说自己遇见越初云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自然是心也给,命也给,管旁人好到天上去他都不要。

这三年说苦不苦,但也煎熬,越初云将婚服都做好了,却总也等不到穿上的那一天,这次薛琮回来,不管什么他都要坦白了。

若不是自知有愧,想要保留薛琮的脸面,断不会拖了这么些年。

“等他回来了,我好好与他说。”越初云抬头亲了亲靳尘,“阿尘,这些年我也想明白了,前尘往事我也放下了,他为国为民吃了三年苦,又丢了一条腿,即便这样,还被人非议,我不能再让他为了我再被人嘲笑。”

“皎皎,都等了这么些年了,难不成还等不了这几天么?”靳尘摸了摸越初云的头,“算了,不说这些,我去给你打水擦擦脸。”

越初云打了个哈欠,也困了,两人梳洗完便倒在床上一同睡了,一夜好眠。

翌日,靳尘早早就起身了,弄了些清粥小菜和越初云一起吃早饭,然后送越初云回了南苑,刚到门口便有丹书接应,对外只称临城候快回来了,小君去寺庙里祈福,住了一晚上。

二人临别依依,还在丹书面前你侬我侬的,丹书这么些年了还是看靳尘不大顺眼,硬是把越初云拉走了,让靳尘快滚。

靳尘悻悻然走了,丹书回头一瞧,他家小君还在傻乎乎地挥手。

“哎呀,小君!”丹书推着越初云往里走,边走边说,“侯爷都快回来了,别这么沉不住气。”

“丹书,盼了这天盼了这么久,却不知道能不能顺利。”

“别人家小君都是盼郎归,你倒好,盼郎归,好和离,和离寻情郎,从此不返乡。”

越初云被丹书逗笑了,他和靳尘商量好了,等拿到和离书便离开熠都,人人都传宣王虎视眈眈,薛琮忠于圣上,若宣王轻举妄动,他定不从,可宣王侧妃正是他越初云的亲弟弟。

说是侧妃,却是如今宣王府当家做主的人,宣王本就对越初雪极尽宠爱,成亲没多久,越初雪便有了身孕,王妃是个不好相与的人,自己没有生育,自然容不下越初雪,只是越初雪这般玲珑剔透,略施小计,便让宣王发现王妃有意加害,自此对王妃厌弃,送其到寺庙修行了,而后越初雪顺利生下一个男孩,宣王亦是喜爱不已。

“要说还是二公子有本事呢?我看,宣王爷迟早把二公子扶正,让咱们小公子做世子呢。”

“丹书,这样固然好,但你也别把这话挂在嘴边。”越初云朝丹书摇了摇头,“阿雪怀孕的时候,我多担心,怕宣王妃欺负他,怕他跟我一样,好在王爷对阿雪上心,把明刀明枪都挡下了。”

“谁说不是呢?”丹书没有再说了,实则心里想着,若当初薛琮对越初云有这样的心,哪里还会有后续这些事。

只是同人不同命,越初云和越初雪虽是亲兄弟,想要的却不尽相同。其实宣王对于越初雪,是宠大于爱,他不仅爱越初雪的美貌,更爱越初雪的手段,这些年越初雪也不只是养尊处优,私下里帮宣王打通了不少环节,宣王做起事来才得以事半功倍。只有这样的人枕边人,才是能和他一起走下去的人。

越初雪喜爱权势,若拿薛琮和宣王比,他绝对更想要后者,因为后者想做君,而前者只能称臣。

这些野心,这些追求,都是越初云没有的,可以说他简单,也可以说他没出息。

约莫七八日之后,薛琮回来了,没有回候府,而是直奔公子无垢如今的居所。

日上三竿,公子无垢才睡醒,枕边是仍在梦中的薛琮。

三年的沙场征战,尔虞我诈,把薛琮从一个丰神俊朗的小侯爷变成了喜怒无常的瘸子君侯,每日不是醉酒就是拉着他胡闹,哪里还有当初的意气风发,公子无垢有些头痛,皱着眉翻了个身。

他对薛琮本也没有多少真心,和勾栏瓦舍里的坤泽女子攀附达官贵人无甚区别,以往薛琮是何等倜傥,如今又是何等颓唐,怕是半点也指望不上,自己若一直做这么个临城候的侧室,当真是无甚意思。

他打了个哈欠,起身召人伺候他沐浴梳洗,又仔细吩咐了,若临城候起身问了,只说他去寺庙礼佛。

薛琮这一妻一妾,虽是不和睦,也未曾见过面,但偷起情来,竟然都是一套说辞。

薛琮睡到下午才起身,让人伺候他洗漱,又问侧君去了哪儿,这是公子无垢置办的宅子,下人都是一手一脚调教出来的,自然是按照吩咐说了,薛琮也未曾起疑。

这处地方被公子无垢布置得极好,雅致清幽,后院有一片竹林,还蓄养了家伎奏乐唱曲儿。公子无垢已不是乐籍,有时也给薛琮弹琴,如斯温香软玉,薛琮却总觉得哪里缺了点什么。

床榻上与公子无垢耳鬓厮磨时,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少年时的那种心动。

其实他也知道公子无垢并不像自己待他那般待自己,他只是不在乎,而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关头后,他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是那么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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