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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带走小说 > 不合理忘却_半十【完结】 > 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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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遇袭的过程记得吗?一些细节也可以。”

“林警官,我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朋友也不认得,哪还记得这些。”

“你的情况,周医生解释过。”

所以,还有什么好问的呢?我才是最多问题想问的那个呢。

话说这个林警官,一双丹凤眼直勾勾地盯着人。如果是犯人,被这样的眼神看久了会心虚的吧?然而我又不是犯人,也没有撒谎,自然没什么好怕的,于是我开始反问她。

“我遇袭的时候,没有监控吗?”

“案发地点是私宅范围,没装摄像头。而且案发时,刚好整片街区停电十二分钟,街外的也没拍到。”

噢,如此凑巧,是我倒霉还是犯人走运?

“钝器是什么?”

“竹刀,练习剑道用的那种。”

“既然作案工具都找到了,没有指纹么?”

“没有。”

“那是谁发现了,送我进医院的?”

“袁苑桉,你们同住,她回家时发现的。经调查,我们已经排除了她的嫌疑。在你出事之前,她正在从外地出差回来的路上,不在场证明充分。”

咦?说法有点不同了,袁苑桉说她是对门的邻居,但林警官说我和她同住。

“其它嫌疑人呢?可以给我透露一下不?”

“很遗憾,找不到别的嫌疑人。”林警官说,“你没有家人,单身,生活深居简出。除去同住的袁苑桉,社会关系单薄得几乎为零。据调查,你在遇袭之前,已经两三个月没踏出家门一步。而7月12日,你出门的目的也是未知。”

“我这是有社交障碍?”

林警官抬抬眉毛:“在跟你对话之前,我是这么认为。”

“你觉得我看着像么?”

“不好说,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逃避社会现实的很多。”

这个林警官,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刚刚那句话却说得像个老干部。哦,当然,她的说话风格与我没关系,我该重视的是我的社会关系基本为零这件事。

“警官,我出门干嘛去了?”

“同住人不知道,邻居也不清楚,然后就没有其他知情人了,所以才来询问你。”

“可我也忘了。”

“你再仔细想想。”

我也希望能想起一丁点蛛丝马迹,然而事实上还是一片空白。还不如问问其它人——如果还有其它人的话。

总会还有的吧?

最便捷的途径,当然是查看最常用的通讯工具咯。

“我的手机呢?”

“这是唯一丢失的财物。”

敢情就是为了抢个手机?至于下手那么狠么。

“你们不能查通话记录吗?从服务商那边。”

“我暂时没申请到这个权限,如果得到你本人的授权,手续会简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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