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楔子】
航空公司打来电话的时候,简闻卿刚经历分手,以至于接电话时还有不耐烦:“什么事情?”
“请问是祝欢喜的家属吗?”
简闻卿轻应一声,对方语气略带惋惜:“祝女士乘坐的航班坠机了,无人生还,我们在坠机现场发现死者的遗物,如果有时间的话请你来一趟我们总局……”
简闻卿突然有些耳鸣,电话那头的声音断断续续。
打开电脑,在引擎搜索‘飞机失事’几字,很快有了最新消息。
是一条视频,简闻卿点进网页,新闻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报道:“据民航来电,zk1633号航班于十三号上午十一时坠机,此次飞机失事原因还未查明清楚,一切以官方消息为准。”
【一】
祝欢喜和简闻卿初见在1990年,这要追溯到很多年前。
上个世纪的香港,最大的一家财主,还属简家,九零年的十月初,简家独子简闻卿十六岁生日。
据当地年长一点的人回忆,仍有人记得那场生日宴开得张扬。
期间名贵酒水,奢侈甜点,不间断提供。
名流人士都聚集于此,只是主角迟迟不来。
宴会都快开到尾声,简闻卿才吊儿郎当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没有招待客人,他直直向二楼走去,转角第一间屋子,是简家豪的书房。
老爷子平时没什么爱好,闲时就一杯上好的碧螺春能在书房待上一整天。
简闻卿性子大大咧咧,也不知随了谁,与书香门第的简家格格不入,隔三差五就闯祸。
老爷子一度恨铁不成钢,几度扬言要和他断绝关系。
奈何简夫人生简闻卿时鬼门关走了一遭,后来说什么也不愿意生了。
老爷子疼她,说不生就当真不强求她了。
简闻卿抬手敲敲门,心里盘算着待会儿该如何从父亲手里要到钱。
须臾。
里面传来沉稳老道的声音:“进。”
打开门的一瞬,淡淡的木质香扑面而来,檀木香隐隐约约在屋内蔓延。
简闻卿下意识摸了摸鼻头。
简家豪坐在一把价值不菲的红木椅上,面色一如既往的严肃,茶杯里还冒着氤氲的薄雾。
“来要钱的?”老爷子没好气的看他。
“知子莫若父啊,爹,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别扯些乱七八糟的,打算去哪鬼混?”打开抽屉,简家豪拿出一封厚厚的信封,像是早已备好的。
简闻卿一急,差点说漏嘴,又连忙讪笑:“爹,瞧你说的什么话,哪是鬼混,我一会要去找宋筠。”
宋筠是宋家米铺的二少爷,功课很好,搬出他来,老爷子一般都不会再过问。
他时常拿宋筠当挡箭牌。
简闻卿油嘴滑舌凑上前,去拿信封。
待到临走时,他才注意到角落还站着一个娇小清瘦的人儿。
是个女孩,一张素净的小脸五官端正,眉是清秀细长的柳叶眉,眼是圆圆的杏仁眼,自带温吞气质。面无表情看着简闻卿,比他足足矮了一个头,看他时,需要微仰头。
“这是谁?”简闻卿不解。
“你祝伯伯的女儿,祝欢喜。”老爷子瞪了他一眼。
简闻卿撇撇嘴:“那祝伯伯呢?”
老爷子欲言又止,回避那个问题,怕揭了女孩的痛楚,只简言意骇:“日后欢喜就住我们家里了,她小你三岁,按辈分,你是长兄,要担起照顾她的责任。”
虽然简闻卿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就多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妹妹,但她看起来,倒不像个麻烦精。
简闻卿俯身,正视她,随后勾唇笑道:“妹妹好。”
语气刻意装得有模有样的,简闻卿笑起来的样子如沐春风,倒是惹人喜。
【二】
祝欢喜当真在简家住下了。
她话不多,性子娴静,少年老成似的,没事就捧着一本书端端正正坐在桌边翻看。
简夫人觉得女孩子应当活泼一点,不吵不闹的,到底太木纳,便叫来简闻卿,让他去哪都带着欢喜。
简闻卿最先对这个小拖油瓶的态度是不冷不热的,他玩街机,就把祝欢喜丢在一旁,最好是往她手里塞一把零钱,然后挥挥手打发她:
“你去买点喜欢的东西,你们女孩子不都喜欢那些会发光的小玩意么?你去买,不够再管我要。”
祝欢喜也不恼,就那样拿着钱,管街机老板要个小凳子,托着下巴守在他旁边。
来来往往的行人,飘着食物香气的街道。
尖沙咀的商业街热闹非凡。
祝欢喜看着对面的刨冰店铺,不动声色咽了咽口水。
天色将暗,已经玩得精疲力竭的简闻卿终于对游戏机失去兴趣了。
刚准备打道回府就瞧见祝欢喜目不转睛盯着对面那条街,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简闻卿一下就明了。
这小孩在馋刨冰呢。
“想吃?”
祝欢喜瘦弱的身子僵住片刻,大抵是被吓住了,回过头发现简闻卿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小心思被戳破,祝欢喜只得诚实的点头:“闻卿哥,我可以吃吗?”
这是她第一次开口同他说话,声音软软柔柔,不大不小,语气带着点恳求。
“走吧,哥现在就带你去买。”简闻卿自知她很好哄,扔她在一旁整整一天都不过问,她也不会生气。
反倒是些小东西能把她哄得一愣一愣的。
吃到心心念念的刨冰,祝欢喜果不其然乐了。
简闻卿看着她埋着头心满意足吃刨冰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那颗毛茸茸的小脑袋。
心想着小孩果然是小孩,三言两语就哄好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刨冰的原因,回去之后,祝欢喜染上了风寒。
一连几日,都咳得脸红脖子粗,大夫开了药,要她一日三餐都记得吃。
可是药丸好苦,祝欢喜每次吃时都蹙紧了眉头,这让简夫人看了也不由生出几分心疼。
老爷子把简闻卿叫到书房,问他带着祝欢喜都干了些什么。
简闻卿如实回答,迎来的是一顿毒打,还有老爷子的谩骂:
“混账东西,欢喜自幼身体不好,出了什么差错,我要怎么向你逝去的祝叔叔交代!
他对我有恩,年轻时,我穷困潦倒得吃不上饭,是他接纳的我,现在他离开人世,只留下一个女儿,你倒好,只图自己……”
一棍又一棍打下来,简闻卿背部挨了好几下。
这是他的错,他认,故而站在原地不躲闭父亲的棍子。
【三】
祝欢喜是在简闻卿喂她喝药时察觉到不对的。
“欢喜,对不起,我不该由着自己开心,把你扔在一旁吹冷风,害得你染上风寒,日夜受折磨。”他愧疚极了。
“闻卿哥,你别自责,我不怪你。简妈妈说了,吃过药就会好起来的,我有按时吃药,会好的。”
祝欢喜反倒安慰起他来,一本正经小大人的模样把简闻卿逗笑了。
简闻卿笑得前俯后仰,背部碰到桌角,又恰好撞上了没愈合的伤口,疼得呲牙咧嘴。
看见他后背衣料渗出的血,祝欢喜抿抿唇,一下就想明白怎么回事了,吓得低声啜泣起来。
“欢喜,我不痛,你别哭,我真不痛。”简闻卿见不得女生哭,手忙脚乱安慰她。
祝欢喜抽噎着要替他上药,简闻卿没法,只好背对着她,将衣服撩起来。
老爷子下手没轻没重,在简闻卿背上留下了好几道青紫色的痕迹,看上去触目惊心。
祝欢喜小心翼翼的用指腹将药膏抹在他伤口上,生怕多用一点力气。
她小声呜咽着,看着这些伤痕,自责不已。
那次之后,简闻卿就被老爷子限制了自由。
除了上课其余时间都不许出简家半步。
整日待在家里,乐趣都少了一半。
简闻卿倒也聪明,为了哄老爷子开心,时常拿着课本装模作样的坐在书桌前。
小人书藏在名着里,他看得津津有味。
祝欢喜来给他送水果,进来时发出点声响,简闻卿一下就挺直了腰板,眼疾手快立起书,摇头晃脑大声念起诗来:“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欢喜被他逗得柳眉弯弯:“闻卿哥,吃水果。”
简闻卿见是祝欢喜,追着她满屋子跑:“好啊你,居然胆大到拿我取乐。”
“闻卿哥的诗读得很不错嘛。”她跟着简闻卿的这段时间,性子倒是外向了不少。
简闻卿又恼又羞,这哪是在夸他念书不错,分明是知道他开小差,在这点他呢。
“你倒是开心了,苦的是我,每天在家里读圣贤书,都快变成书呆子了,迟早给宋筠笑话死。”他收起笑脸,坐在椅子上故作惆怅的叹气。
“简伯伯也是为了你好,多读点书没坏处的。”欢喜没意识到简闻卿心里的小算盘。
“是是是,我知道爹为我好,但我现在整个人都快出问题了,再不出去看看,会闷死的,欢喜为我求求情,让我爹放我出去看看好不好?”
他眸光闪烁,语气连哄带骗。
祝欢喜着了他的道,当真去简老爷子那求情。
也不知道怎么说的,千年铁树开了花,居然答应了。
简闻卿那晚是被老爷子派人抬回来的。
回来的时候,右腿血淋淋一片。
【四】
欢喜睡不着,听见外面吵成一锅粥,连忙跑出去,看见浑身是血的简闻卿,又惊又怕。
“闻,闻卿哥……”
简闻卿朝她咧嘴笑:“哭哭啼啼的干什么,跟奔丧似的,我还没死,不过受了点伤。”
老爷子见简闻卿这副德行,气得不愿再管他,拂袖离去,简夫人替他上好药就被简闻卿催促着去休息了。
唯有欢喜,红着眼不肯走。
她也不说话,就那样直愣愣的看着简闻卿的腿,心里自责得很。
“是不是在想,如果不帮我求情就好了?”他语气低柔,欢喜点点头,眸中还蓄有泪珠,看着他的样子可怜兮兮的。
“你不要自责,我不是贪玩受的伤,是为了救一个差点被车撞到的小孩,不小心撞到了,这伤口是我见义勇为的证据。”
听他讲完后,欢喜心里好受了许多。
“所以,欢喜,你别难过,我不怪你,过阵子闻卿哥带你去看电影好不好?”
电影?
从没看过电影的祝欢喜皱起眉头。
那个充满魅惑力的词她只在书本上看见过。
于是,她开始盼着那天的到来。
哪晓得来年开春,简闻卿就考去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大学。
她那时刚刚念国中,每周会雷打不动给简闻卿写一封信寄过去。
欢喜在寄给简闻卿的信里大多是写在学校发生的趣事,糗事,还有少女独有的心事。
她说学校食堂的饭很难吃,说同桌女孩很热情,爱挽着自己的手滔滔不绝。
简闻卿不忙的时候会给她回信,告诉她自己替她感到开心。
他有时也会讲大学生活如何如何好,欧式建筑的学堂如何引人注目,让她好好念书,追随他的脚步。
欢喜将简闻卿的回信一一收好,信封整整累积到比一本字典还厚的时候,简闻卿回来了。
那是一个寒冬,风雪交加的天,祝欢喜远远的就看见他了。
上前去迎接,才发现他好像变了很多。
穿一件黑色大衣,褪去少年的不羁,简闻卿已经是个身材高挑的青年。
“才一年多不见,就不认得我了?”简闻卿看着祝欢喜呆愣的模样,笑着打趣她。
“闻卿哥。”祝欢喜伸出手想替他拿行李箱。
简闻卿却闪开了:“我自己来就好,你是女孩,力气没我大。”
“闻卿哥是看不起女生?”祝欢喜玩笑般的问他。
简闻卿笑笑,弯起眉眼看她:“不,我在怜香惜玉。”
没等她接话,只听见简闻卿轻叹一口气:
“欢喜变了不少,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祝欢喜不懂他为何叹气,是在叹流年易逝吗?
最终,却没问出口。
【五】
简闻卿此次回来,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停留。
“学校的功课很多吗?”欢喜得知后,十分不解的问道。
她私心的想让简闻卿多待几天。
“不是,我在学校成立了一个话剧社,我们正在准备一场演出,我需要提前回去指导,排练的事也刻不容缓。”
他上大学后,接触到许多新奇的事物,也终于有愿意花时间精力做好的事情。
欢喜替他感到开心,但同时也很失落。
这意味着简闻卿的世界在无限扩大,而自己,却一直拘泥于身边的琐事中。
“闻卿哥,你们学校需要很高的分数才能考进去吗?”欢喜没头没尾的问。
“没有那么难,你好好学,以你的成绩可以考去更好的学校。资源,学习环境也会更好,我希望你眼光长远一点。”他认真的回复,倒真有几分长兄的模样。
欢喜沮丧的不再看他。
快过年时,简闻卿带欢喜去看电影。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看电影,是露天电影。
欢喜依稀记得,那天的风很冷,但电影内容却十分精彩。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红遍大江南北的电影中,紫霞仙子的一席话引起无数少女们的共鸣。
祝欢喜在电影院看这一幕时,转头将目光移到简闻卿脸上。
他的侧颜也是极好看的,右眼角下有一颗泪痣。
小小的,不易察觉的。
她的意中人呢?
她不会管他是英雄亦或是狗熊,不管他有没有通天入地的本领,她只要那人一颗心都完完整整的交给自己,才算好。
看完电影,祝欢喜和简闻卿徒步走在尖沙咀的街道。
想起自己刚来到简家时,也不过是几年前,她认生,简闻卿却偏爱带着她四处游玩。
有次受凉感冒了,吃了好长时间的药才好起来。
他被老爷子打了一顿,背后都出血了,她看见,哭啼不停。
简闻卿为了哄她,说要带她来看电影,但他同年考入了大学,看电影的事情搁浅很久。
尽管已经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他还是记得清清楚楚,故而信守承诺,真的带她来了。
“在笑什么?”简闻卿富有磁性的声音将她拉出回忆。
祝欢喜还未来得及解释,对面就有个女人向他们走过来。
“苡娆,你怎么在这?”简闻卿的语气带着意外。
“和好友来看电影,碰巧看见你了,就过来打个招呼。”她笑,还顺手指了指对面的几个妙龄少女,一脸温柔。
【六】
祝欢喜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
最后得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猜想:
‘她是个很时髦的女性,看着年龄不大,应该跟闻卿哥同龄。’
‘脚上的那双白色平底鞋很好看,应该价值不菲吧。’
‘她长得这样好看,会不会是闻卿哥的女朋友……’
女朋友。
祝欢喜并不想承认,在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心里有些堵堵的。
她已经不是不经世事的小孩,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
也会有人偷偷往她课桌里塞一些小零食或者当下流行的发夹。
更有甚者会留下一封粉色的信笺,她都没看过,全扔进了垃圾桶。
“闻卿,这位小妹妹是?”被简闻卿唤作‘苡娆’的女人注意到了祝欢喜。
“我妹妹,祝欢喜。”他简言意赅向她介绍祝欢喜。
“欢喜,这是顾苡娆,你叫她顾姐姐就好,她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社员,我是跟她一起回来的。”简闻卿也煞有介事给她介绍这个她并不是很想认识的女人。
“欢喜妹妹好啊。”
祝欢喜只礼貌的笑笑。
顾以娆伸出手想去摸祝欢喜的头,却被她躲开。
那只手愣在空中,顾苡娆脸色变了变,但很快又恢复正常。
“苡娆,电影快开始了。”同伴催促她。
顾苡娆挥挥手同两人告别,离别时,她还留下一根棒棒糖作为见面礼递给祝欢喜。
祝欢喜不情不愿接下,趁简闻卿没注意时,她偷偷扔进了垃圾桶。
那个看起来温柔如水的苡娆,她看简闻卿的眼神是不同于常人的,爱慕之意太明显。
“闻卿哥,刚刚那个姐姐是你女朋友吗?”祝欢喜耐住好奇心,问了一句。
“小孩子哪来这么多问题?”简闻卿曲起手指轻敲她的额头,避而不答,却弯了眉眼。
果然是的,否则他为何笑得如此甜蜜?
像是为了验证欢喜的猜测一般,简闻卿竟然在过年时,将顾苡娆带回了简家。
“这是我的朋友,苡娆。”他大大方方的向简夫人和老爷子介绍。
朋友一词显得格外别扭。
大家都很喜欢顾苡娆,她细心又知方寸,连简夫人都对她赞不绝口。
那顿年夜饭,欢喜坐立难安。
只有简闻卿注意到她的不对劲:“欢喜平时最爱吃虾,今天怎么一只也不碰?”
“吃太多总会腻味的。”她也只是敷衍回道。
简闻卿当了真,跟顾苡娆打趣道:“我这妹妹就这样,嘴很馋,几年前,为了吃一碗刨冰,还患了感冒。”
一桌人被简闻卿的搞怪语气逗得哄堂大笑。
“我吃饱了,各位慢慢吃。”祝欢喜再也坐不住,起身快步逃离了。
宴席的最后,祝欢喜站在窗前,目光向下,看见阴暗逼仄的角落里,高挺帅气的男孩低头拥抱他的女孩。
【七】
1996年
祝欢喜如愿考进香港第一学府。
她性格内向,大多时候一个人独处,没课就泡在图书馆,耳根落个清静。
周末的时候,简闻卿约她吃饭,说有重要事情宣布。
挑挑选选很久,她穿上一件长裙,特意卷了头发,抹上变色唇膏,走在街上靓丽不已。
可是到了饭店,却看见等她的人除了简闻卿还有顾苡娆。
“欢喜,我和苡娆正式交往了。”谈话间,他拉起苡娆的手,笑得很幸福。
她说恭喜啊,祝两人和和美美到白头。
仰头却喝下一瓶啤酒,苦涩的滋味在唇齿间蔓延,欢喜的头脑异常清醒。
“太快了,太快了……”她嘀咕不停,筷子在火锅里怎么也夹不住东西。
简闻卿疑惑不解:“欢喜,你说什么太快了?”
你的脚步太快了,快到我已经没办法追上。
欢喜打了个酒嗝,摆摆手:“这土豆熟得太快了,你看,现在黏在锅底夹都夹不起来。”
她笑,看起来像是喝醉了。
苡娆看着她失态的样子,逗趣一般:“欢喜真是喝醉了,我们没点过土豆,怎么会煮碎呢。”
欢喜收起笑容,看着淡定自若的苡娆,还是面带微笑的样子。
她看出来了,看出自己喜欢他,看出自己的窘迫,可是她却不戳破,任由自己在简闻卿面前丑态百出。
简闻卿去结账的时候,苡娆温柔的看着她,像个大姐姐般:“欢喜,你现在还小,分不清自己对闻卿的感情,我没有说你喜欢一个人有错,只是你应该去看看世界,知道自己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欢喜笑着说好。
分道扬镳后,祝欢喜开始忙碌起来,比赛社团没一个落下。
她也偶尔得知简闻卿的消息,听说他拒绝了国外的读研邀请和苡娆去乡村支教,听说他的论文登上国际杂志,听说他和苡娆意见不合分开……
那是一个圣诞节,她带着打包的鸡汤去出租屋见他。
门打开的时候,一股烟草味扑面而来,屋子里阴暗压抑,窗帘拉得很严实,电视机播放无关紧要的广告。
祝欢喜打开灯,房间的混乱一展无遗,掐灭的烟蒂,地上随意乱扔的酒瓶,还有他凌乱不堪的头发。
这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狼狈的他,为了另一个女人。
祝欢喜替他收拾好所有垃圾,热了鸡汤,做两个小菜,蒸一锅饭,算是他们的晚餐。
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桌,整个屋子才算有点生气。
祝欢喜没有安慰他,不是不愿,是不会,她天生嘴笨,不想惹他生气。
“谢谢你。”他终于清醒过来,自己现在太过于堕落了。
欢喜摇摇头:“一直都是你让着我,这次换我了。”
他这才好好的看看欢喜,二十一岁的欢喜,已经长得很漂亮了。
【八】
“欢喜,你需要找个男朋友吗?我可以介绍一个朋友给你。”
祝欢喜连忙起身收拾碗筷:“不用了闻卿哥,我现在还没那种想法,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学校了。”
“对不起,欢喜,分个手还让你担心。”欢喜临走时,简闻卿不好意思说道。
“闻卿哥,振作一点,如果不甘心的话,再去尝试一次吧,苡娆姐会理解你的。”说这话时,她心如刀割。
她又怎么会不明白,简闻卿那样的人,一辈子注定只能有一段热烈的感情。
祝欢喜独自坐末班车回学校,她孤单的看向车窗外,华灯初上,圣诞树到处都是,看得人眼花,大家都在笑。
欢喜只记得,那天的夜,格外的冷。
1999年出国热潮新起,祝欢喜的学校与法国知名大学合作,政策早已经十分完善。
彼时的她,已经很优秀,早早收到法国大学递来的橄榄枝,对方给出了很优渥的条件只需要她点点头,就能够进入无数人梦寐以求的象牙塔求学。
简夫人和简老爷子都很支持祝欢喜出国,她拿不定主意,在出国深造和留国升学之间摇摆不定。
直到简闻卿打来电话,话里话外都在劝导她别放过这个机会。
“我已经调查过,那是很出名的学校,你能够在那里学到很多东西。国内固然好,但你该出去看看世界。”
他的声音变得成熟稳重,连带性格也变了,开始考虑得很周到。
“闻卿,为什么我找不到剪刀,是不是你上次用过之后又乱放了?”顾苡娆的声音陆陆续续从话筒里传来。
“应该是放在书架旁边了,你找找看。”他耐心的回应对方。
“闻卿哥,你跟苡娆姐和好了吗?”良久,欢喜紧握着电话问出这句话。
“是,已经有段时间,前几天我跟家里闹矛盾了,这件事情,希望你能替我保密,我还不想让他们知道……”
欢喜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挂断电话的,只记得那晚的夜格外的漫长。
出国的手续很快就办好,欢喜没让任何人去送自己,她买了很早的飞机票,独自前往机场。
起飞时,看着窗外越来越小的房屋,她轻叹一口气。
邻座的小女孩笑眯眯的递给她一颗糖:“姐姐,不要不开心。”
“谢谢。”她致谢,心情也好了许多。
窗外突然电闪雷鸣,飞机在空中连续颠簸不停,乘客们惊恐不安的尖叫。
飞机里遍布了吵闹声,哭声,咒骂声。
最后的最后,曙光乍现,欢喜看见记忆中那个眉眼弯弯的少年朝她伸出手。
【尾声】
‘亲爱的闻卿哥:
展信安,再过一个月,我就要高考了,不过我一点都不紧张,我会报考你那边的大学,到时候记得请我吃饭。
我会加油的,对了,你留下的仙人掌被简妈妈养得很好,现在已经开花了,如果你想看,来年我可以乘火车的时候带上。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信里没办法说明,希望能够当面讲,最重要的是在学校你要记得好好吃饭。
勿念。
——欢喜’
1
这是宝珠第二次在路灯下看见这个男人。
这次他穿一件黑色风衣,寸头,一米八几的个子,站在路灯下面,一副天生的好相貌,着实有些显眼。
其实他们说过话的,就在几天前,因为一次聚餐。
那晚离开闺蜜生日宴的饭局时,公交末班车都已经没有了。
她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却还是没赶上最后一班车。
宝珠打车回家,被司机敲诈了,本来说好的只需要二十便可以。
但到了目的地,他偏偏狡辩没答应这回事,死缠着宝珠,说不给四十这事就没完。
她理所当然和司机争论起来,在路边吵得脸红脖子粗,不时有路人停下来窃窃私语。
但他们谁都不让步,僵持在路边。
“抱歉,我来晚了。”眼看着司机要从驾驶座上冲下来的时候,一双有力的手却抢先按住了宝珠的肩膀,他的声音低沉悦耳。
宝珠微怔,转过头看见一个年轻的陌生男人。
男人的长相很难让人忽视。
他是好看的,从宝珠的角度看去,他竟有些像她少女时期的偶像——陈x希。
或许是感觉到宝珠炽热的目光,男人回过头,对她微微一笑,礼貌的点点头,仿佛在告诉宝珠:我会帮你解决他的。
他给宝珠的感觉真的很安心。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可宝珠居然觉得好熟悉。
“四十就四十吧。”男人松开按在宝珠肩膀上的手,从裤兜里拿出一张钞票,递了过去。
宝珠想拦住他。
这分明是在狮子大开口!
可他却摇摇头,示意宝珠别吭声。
宝珠鬼使神差的变得乖巧下来,真的不说话了。
两人看着司机乐呵呵拿着钱离开。
2
“他分明就是在敲诈勒索,你干嘛那么听话?”宝珠为他愤愤不平。
男人无所谓的耸耸肩:“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肯给他?”宝珠不解。
“他身上有把刀,还有,他喝醉了,身上一股酒味。”
“好吧,刚刚,谢谢你了,不过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不回家?”宝珠莞尔一笑,庆幸逃过一劫。
“我在等我的妻子。”男人认真回答。
宝珠展眉,恍然大悟。
原来是个好好先生,在这里等待爱人回家。
“那么,你的妻子呢?她在哪?”宝珠实在有些好奇,这个看起来无法挑剔的男人到底是被哪个女人整治得这样服帖。
男人勾起嘴角,笑了笑,只是摇摇头,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看着宝珠,神情自若。
宝珠却觉得他在无声的叹气。
这是为什么呢?
这样的感觉,为什么这么熟悉?
“给你讲个故事吧。”男人坐在路灯下的公共长椅上,拍了拍身旁的位置。
示意宝珠坐在自己旁边。
宝珠老老实实的坐下,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那晚,男人絮絮叨叨讲起他和妻子的事情。
眼底的温柔一直萦绕着他的黑眸。
他叫席诸之,和妻子在大学的图书馆认识,两人一见钟情。
很平常的爱情故事,郎才女貌,恩爱有加,一毕业就扯证了,身旁的朋友羡慕得要命。
结婚后,两人的小窝也很温馨。
他不善言辞,但会偷偷替她买下想要的连衣裙,在记恋日送给她。
她会捂着嘴尖叫,热泪盈眶,然后扑进他的怀里。
她喜欢猫,于是他就在流浪机构领养回一只浑身是伤的橘猫,在他们的悉心照料下,那只猫走出了前一任主人的虐待阴影。
一切都美好的像童话。
“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我送你回家。”席诸之的故事戛然而止。
那晚,宝珠意犹未尽,席诸之送她回家。
他上楼时,宝珠才发现他是自己楼上的邻居。
但她竟巧合得一次都没见过席诸之的妻子。
3
所以,这次,又是在等他的妻子么?
宝珠看着不远处路灯下的席诸之,心中起了这样莫名其妙的疑问。
“又见面了,宝珠。”席诸之同她打招呼,语气温柔。
“又在等你的妻子?”宝珠勾起嘴角,自顾自的在长椅上坐下。
席诸之点点头:“是的。”
“那么,让我陪你一起等等吧。”
席诸之没回答,宝珠当他默认了。
“其实,我总觉得在哪见过你……”宝珠情不自禁说出自己的想法。
席诸之脸上的表情动容了一下,然后恢复正常:“是么?”
宝珠当然知道自己这句话就跟世界上所有烂俗糟糕的偶像剧桥段没什么两样。
像是在搭讪,而且还用“我好像在哪见过你”这样的鬼话。
“也许是我感觉错了吧。”宝珠耸耸肩,歉意的笑笑。
“为什么从没见过你的妻子?”怕席诸之误会,宝珠试图转移话题。
“我们的故事,你还想听么?”席诸之依旧闭口不谈妻子的下落。
宝珠点点头,肯定的回答:“当然。”
很多童话故事亦或是电视剧里,到最后,都是大团圆的结局,但现实,偏偏不尽人意。
席诸之才刚刚尝到了婚姻带来的甜头,就被现实狠狠打了一棒。
他的妻子开始忘记一些事情,起初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比如她早上才拿出来的晨报,中午就忘记放在哪里了。
比如她口口声声说要做他最爱吃的酸菜鱼,第二天却忘得一干二净了。
4
“诸之,我是不是得病了,我最近总是忘记事情……”在一次席诸之出差时,她接连几天忘记给家里的猫喂猫粮后十分愧疚说出这句话。
席诸之心疼得要紧,他揽住她的肩膀,不断的安慰妻子:“没事的,一定是压力太大了,要是真的担心,我过几天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不好?”
她点头,依偎在他怀里。
她轻声叹气:“要是连你也忘记了,该怎么办?”
纠结是有的,因为家庭原因,她从小就缺乏安全感。
总是患得患失,好在席诸之对她好的没话说,连身边的好友都没有一个人说他不好。
她也觉得他好,甚至好过那个只晓得塞给她和妈妈钱的亲生父亲。
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吧,否则她何德何能可以这样幸运,偏偏就遇见他?
“那样的话,我就一次又一次的跟你讲我们之间的故事,让你重新记起来。”席诸之温柔的吻她额头,双臂从身后紧紧抱住她。
没别的,仅仅只是她无意间提过觉得这样拥抱的姿势很有安全感,席诸之就常常这样抱她。
她咯咯咯的笑,眉眼弯弯。
这样的笑,让他心痒痒,他低头吻她。
一吻过后。
她还是很担心,皱起眉头问他:“可我要是一直忘记你,你迟早会厌烦的,对吧?”
那样,她就还是一个人。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一直都是这样,他明白她怎么想的,所以每句话都能让她安心。
终究还是等不到他带她去医院,她就忘记他了。
是的,在一个周末的早晨。
5
她忘记得干干净净,甚至还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房间里。
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他毫无准备。
“我是你的丈夫。”他说。
可她却直愣愣的看着席诸之,眼底全是茫然:“可我什么也记不得。”
他先是震惊,然后缓了好久,确认她没开玩笑后,才不甘心的接受这个现实。
那段时间,他到处收集有关资料,问了很多权威医生。
才知道妻子得了一种记忆障碍的病症。
会间歇性忘记一些事情,有时候会突然记起来,大多患者是年轻人。
这无疑对病患是一种巨大的折磨。
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
因为她不记得他了,席诸之只能暂时先搬出两人的住处。
为了妻子的安全,他租下楼上一套房。
总归在一个小区,她干什么,自己都能及时出面保护她。
她每天的早餐,都是席诸之早起一个小时做好后,让妻子的母亲送去的。
她不爱带伞,他就用陌生电话卡给她发天气预报,提醒她。
有一次,他站在路灯下偷偷看她被她发现了,她跑过来同他讲话。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她眼里亮晶晶的,眉眼弯弯。
好像还是几年前刚认识的模样。
她又忘记他了,不过,没关系。
她总是会记起来的。
6
故事讲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深蓝色的天空挂起几颗星子。
路灯的昏暗光线落下,洒在两人身上,街上行人已经寥寥无几。
宝珠听完整个故事,长长的吸了口气,眼神里夹杂着不明情愫,她还沉浸其中,只能勉强的笑笑。
想要安慰席诸之,却什么都想不出措辞:
“好遗憾啊,这个故事的结局,真是不太美丽。”
她是真的觉得遗憾。
似乎觉得不够,宝珠非要找点什么安慰人的话:“她会记起来的。”
“会的。”他眼角含笑,看着宝珠的眼神温柔如水,她却没注意到。
但席诸之并不在意。
他们还有很长的一生,足够去挥霍。
这漫长的时光,他会陪着她。
让她记起来,他不会食言。
是的,他们见过。
在图书馆,在路灯下,在每个擦肩而过的时刻。
她可能会忘记,但他会永远记得。
【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我曾有一次被他吓哭,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很不喜欢他。
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我曾有一次被他吓哭,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很不喜欢他。
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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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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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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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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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我曾有一次被他吓哭,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很不喜欢他。
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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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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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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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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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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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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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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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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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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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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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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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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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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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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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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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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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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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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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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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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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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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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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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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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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