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带走小说
求带走小说 > 戴高山文集 > 两支笔
字体:      护眼 关灯

两支笔

 

小的时候喜欢钢笔,但没有钱,所以买来的自然不是好笔。而且,我写字时下手向来很重,一支钢笔没用多久,就开尾了。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我去二姐下乡的驻地——宁化安乐读书,二姐夫很会修理钢笔。二姐夫是初中语文老师,写得一手漂亮的楷体字,所以,他对钢笔的爱惜,自然是可想而知的。可偏偏碰到我,写字太用力了,一支钢笔用不到多久,就开叉。

钢笔开叉不能写了,我就把坏的钢笔放入二姐夫的笔筒中,再从他那拿出一把他用的钢笔。二姐夫脾气很好,所以每次看到我用过的坏钢笔,就拿去夹一下,然后再把笔尖麿好,放入笔筒中。

我很奇怪自己小时候写字的力度,直到今天,我在写字的时候,依然十分用力,大有力透纸背的感觉。所以在我的一生中,不知用坏多少支钢笔。后来,有了一次性的水笔,钢笔就渐渐少用了。

所以,我没有留下什么值得收藏的好笔,却留下二姐夫的爱心。

后来有一次,我帮内兄买一双鞋。他很高兴,说要东西回赠给我,最后,他拿出一支珍藏许久的笔送我。这笔是红色的,他一直不舍得用,却把他拿来赠我。所以这支笔后来在我这也一直珍藏着。因为是兄弟赠我的,又是他不舍得用的笔,所以,我更不会轻易用它,那是一种真情。

这是我值得珍藏的第一支好笔,它是一颗心,有一份没让人开启过的圣洁。

后来,一位文友大姐和我相熟,因为缘份让我们成为朋友。一次,我们准备交游,她说要送我一件礼物。我开始以为她在开玩笑,谁知道她当真了!她送给我不少礼品,其中之一,就是一支“英雄”的依金笔。这事让我感动得有些羞愧,我当时带了一本我写的书送给她,我觉得是我占她的便宜。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