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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清贵小公子沦落为大N老b子穿着低X装和黑丝招揽客人

 

仅仅一个月的调教就让莫一尘接受了自己已经是个婊子的事实,不同于过去在家里洗衣做饭忙的不可开交,在这里只需要老老实实岔开大腿服侍客人就好。

只可惜,像他这样年老色衰又生过三个孩子的老男人,要招揽到客人必须要使尽浑身解数,他亲手缝制了许多件引人遐思的衣物。用完全不透明的黑布裹住其他部位,而胸口则用半透明的白纱包住,胸口两抹深色半遮半露隐在绿白两色丝线绣成的茉莉花下。

不同于大多数浮萍无依的男人,作为莫家的长子,莫一尘出生起就被母上大人赋予了家族姓氏。母上大人独宠父亲一人,父亲因为生他难产丧失生育能力,总共就得了莫一尘这么一个孩子。

母上大人教养时不避讳所谓男不习文,琴棋书画尽数相教,父亲也将一手精巧绣艺传授与他。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感叹莫家公子知书达礼,谈吐不俗,只可以是个男儿身,若是生为女子,将来必定大有作为。

身为男儿,即便学富五车识文通礼,最大的成就也不过是嫁个优质女青年,然后闲居后宅,为妻主打理后院云云。

母上大人与政斗之中被波及,成了替罪羊,为官无愧为臣尽忠的母上大人被扣上判官罪处死,父亲也受屈辱死于男狱中。

当时还未成年的莫一尘逃得一死,却亲眼目睹了母上大人的枪决现场,随后他被曾经拒绝过的对家之女强占为侍,玩腻后便扔给了自己的保镖。

莫一尘被捆在小房间里日夜操干,怀上了保镖的儿子,他本来想要随母父而去,却又不忍幼子无人照料,于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做了保镖的夫郎。

他今年三十八岁,总共给保镖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十八岁,前两年嫁了个憨厚老实的妻主,日子过得还算幸福;二儿子在六年前走丢,至今音讯全无;三儿子刚刚出生,尚处在哺乳期,还没有完全断奶。

曾经优雅清高的莫家小公子,此时袒胸露乳岔开大腿躺在摇摇晃晃地木板床上,浪叫着夸赞身上陌生女人的技术高超,把他的淫贱肉根吸的欲仙欲死,欲罢不能。

“啊恩……客人,轻一点吸,奴的乳头很敏感,会很痛的。”

“再说一遍是什么?”女人揪扯着莫一尘的奶头,话语中已经有了些怒意。

“骚奶头,是淫奴的大骚奶头,啊~”

随着老男人的一声浪叫,乳孔中喷出两股奶汁,他满脸通红,双眼发自,张着嘴痴笑,清亮的口水从嘴角流出,他早就忘掉了过去的那个坚信男人不比女人差的莫家小公子,彻底屈服于命运,沦为了欲望的奴隶。

又是新的一天,莫一尘穿着透肉的黑丝,站在破旧木门面前朝路人搔首弄姿。玫红色的短衫把本就硕大的胸脯挤成挺立厚实的一团,哺乳期男人的乳房不同于天生完美的女性躯体,雪白巨乳瘫在男性的胸膛上,有种畸形而病态的美,让人升腾起最原始的欲望。

这条狭窄而阴暗的长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破门,每一扇门里面都住着一个或是几个和他一样的婊子,甚至有几扇门里还有为了钱甘愿侍奉同性的女人,不过这些女人都自视高于男人一等,一向不屑于与他们搭话。

相对的,女妓的价格更高,成色也更优质,环肥燕瘦,各有千秋,一般都是达官贵人为寻求刺激所用,寻常人家是点不起的。

只有女人才能算作是人,所以女妓是雇佣制,大多数都是自愿前来。她们挣得钱更多,生活更自由,用来打扮和保养的花费自然也就更多,要是女妓看上某个客人,他们这些男人是万万争不过的。

前方不远处有位误入花巷的小姑娘好像遇到了麻烦,她不幸被314号房的女妓看上了,现在她正与314号展开斗争,费力把自己的手从314号波澜起伏的酥胸上挪开。

“不,这位女士,我想您是搞错了,我正在找我的夫郎,但是我迷路了……”

“呵呵,臭男人有什么意思,”314号的宗旨就是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肥羊,她拉住宋伶的手不放,试图强行把她拖进自己的房间:“你的话,我可以不收费哦。要知道,姐姐我可是很贵的。”

宋伶显然是不愿意的,她并不是来这里寻欢作乐,亦或是发泄情绪,但因为找人而误入花街,这种话听来实在不很可信。

“不,姐姐,您还是——”宋伶紧紧抓住门框,一些不太美好的记忆从脑子里略过,她稳住身形,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美艳的314号:“抱歉,我对女人实在没兴趣。”

314号抱拳盯着宋伶的脸,拨了拨风情万种的大波浪,突然笑出声来:“什么啊,小妹妹,怎么不早说,害得人家白白激动这么久。”

314号只是在按照自己的性癖寻求刺激,可不是想要强奸一个忠杰烈女,可惜了,她的房间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这个正直可爱的小妹妹恐怕是没机会与她一同品尝了。

当然了,那些玩具都没有她这个人好玩,她可是只给客人玩弄胸部的,但是如果宋伶愿意的话,她或许愿意给她看看自己最畸形也最痛恨的部位,至于这个或许有几层成功率,谁知道呢。

314号是一位双性人,314是她的代号,也是她的名字,因为方便,她一直作为女性生活,然而她真正喜欢的是女人,并且淫根的欲望也比发育不完整的阴穴更为旺盛。

虽然到现在还没有在其他客人面前脱下过裤子,但她自己早就用小玩具玩了无数遍。作为女人,她对男人没有任何兴趣和性趣;作为男人,他有着柔软丰润的乳房。

这与隔壁房间那个哺乳过三个孩子的老男人不同,它是天生的柔美与秀丽,有着和成熟女性一样完美的弧线与形态,抛去下半身看,她完完全全就可以是一个真正的的女性。

或许是314号太过招摇,宋伶完全没有注意到莫一尘的存在,他于她而言只是和夫郎在集市遇到的可怜老男人,现在更是下贱的老婊子。他甚至没有314号的美丽和自信,敢于表达妓子卑微的爱意宋伶:他?卑微?你确定?,也敢于承受失败。

或许他曾经也有这样的勇气,不过事到如今,他只是一个为了生存叉开腿服侍各式客人的婊子而已。

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宋伶是唯一站出来试图为他伸张正义的人,虽然她并没有成功,但是她不畏惧那个魁梧凶悍的女人,这首先就是绝大多数人做不到,也不愿去做的。

于是,在宋伶走到他的面前时,他鼓起勇气,拉住了嫩黄色长裙的袖口:“您好,您还记得我吗?之前,见过的。”

宋伶抬头看了看他的脸,差点没能认出来眼前这个脸上妆容很精彩的男人,他是一个月前在街上遇到的那个被妻主撕掉衣服的人,他果然被卖到了这里,成为了花街的一员。

“对不起,我什么都没能帮到你。你还……”

宋伶想问他还好吗,但又觉得很是冒犯,于是硬生生停住了。在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会好,但看他的气色,好像比当时还好了一些。

“嗯,我还好,你不用自责。可惜我还要,还要工作,不能带您去找回去的路,顺着这个方向一直往右转就可以出去了。”

他穿着玫红色的短裙,两团因哺乳而发育的乳房半露在外面,头发好像比之前白得更多了,银色发丝从五五分成变为占据大半。也是,在这种没有自由被强行消费肉体的地方,就算能够吃饱穿暖,也绝对不会开心。

“谢谢。”

“不用客气,您路上小心。”

他的大儿子年纪比她还要大,让他怎么能说出那种话来。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来找他,他可以免费给她,这样的话,314号可以自豪的说出来,但他不行。

根据莫一尘的指引,宋伶成功找到了出口。这条巷子又窄又长,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廉价脂粉味儿。莫一尘来到这里不过月余,也融入了这里,染上乱七八糟的妆容,穿上性感暴露的衣服,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一旦黄色成为可供盈利的产业,那就必然有胁迫和悲剧的发生,能够无成本的利用他人身体盈利牟取暴利,就必然会有投机取巧之奸人铤而走险,不断刷新道德下限。

身处其中,宋伶毫无旖旎之心,只觉恐慌与悲哀。恐慌大概是被试图拉自己进门的314号吓的,而悲哀则是由看到莫一尘开始,直至走完最后一条巷子结束。

她还记得之前看到他的模样,他拼命护着胸前的春光,羞耻到哗哗落泪,而现在,他大方的展示着这一切,因为曾经的羞耻之处成了他如今赖以生存的道具。

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314号,女妓的噱头注定了她较高的,傲人的双峰为她增添了妩媚与吸引力,明艳动人的脸则是她最有力的武器——她是这条街区当之无愧的女花魁。

想到314号富有女人味的身体,再看看自己一马平川的胸部,宋伶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虽然在这边已经算是成年女性,是能够领结婚证的年纪,而原主更是在十四五岁时就强行侵占了秋时,可是无论是发育情况还是个头,都和成熟女性毫无关系。

这也是每每她和秋时同行,都会被认成父女同游的绝大部分原因秋时:不,妻主,不用诋毁自己来为我开解,是我太老了qaq。

他每次都不会辩解,只默默站在她身边微笑,他似乎根本听不见这些诋毁他的话,灼热的眼神里面只注视她一个人。

他真的很爱那个小混蛋,以至于自己有好几次差点被他的眼神感染,要彻底融入角色,与他同享这场有关角色扮演的双人小游戏。

借尸还魂不是她所愿,她并不想做谁的替身,她试图与秋时诉说自己并非原来的芯子,让他别再痴心错付,可每每接触到他因她而欣喜的视线,她就说不出会让他失望甚至绝望的话来。

不知不觉间换了妻主,还和孤魂野鬼同床共枕,如果他知道了这些事情,一定会自责无助到要疯掉的。因为他的一生,全部在为了这个人而活,如果不做这个人的夫郎,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又还能去哪里。

瘦高的黄衣男人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被人流挤得东倒西歪,但他并没有要挪动的意思,望妻石一般朝人群中张望,固执的守在原地。

预料中与他并不相称的嫩黄色却意外贴合,包裹严实裁剪简单的长裤长袖,与她身上这件黄色长裙是同一块布料所制成。这样显眼的颜色果然有好处,不光她迅速找到了高高瘦瘦的秋时,秋时也成功捕获了她的位置,尽量不和女性贴近,快步走到她的面前,隔着袖口的布料握住了她的手。

秋时闻到了宋伶身上刺鼻的脂粉与廉价香水味,她的脸上还沾着一道细长的红痕,像是粘上了口脂之类的东西。他掏出手帕给她擦汗,带掉她脸上的红痕,迅速折起手帕,装到上衣的口袋里。

“妻主。”

“嗯?”

秋时握紧了她的手,见她没有反感的意思,放心将掌心贴了过去。

她确实不抗拒秋时恰到好处的贴近,拨开恼人的衣袖,回握住了他的手掌。

他似乎有些诧异,偷偷地瞄了她一眼,随即苦涩又窃喜。这样浓又这样杂的艳香,也只有花街的男人会用,她的身上满满的都是脂粉香甜,脸上的红晕未散,手指也微微发烫。

他是见识过那条街男人的厉害的,那个人也曾用小伶的身体去做过这种事情,他哀求着她不要再做这样不乖的坏孩子,就是在那一天,恼羞成怒的她撕掉了他的衣服,失去了自己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

那个人说,花街的男人会软软的扑上来,还会各种各样的姿势,叫的又柔媚好听,比他这副僵硬单薄又老态驼背的身子不知道要好了多少倍。他在繁重的劳作中抬不起头来,早已失去了男人本该有的柔软和滑嫩。

男人果然不该多管闲事,如果不是他自以为是的为妻主好,也不会被孤魂野鬼占了身子,没能等到小伶回来。

她摸着他手上厚厚的茧子,试探性问道:“秋时,要不买副手套吧?”他的手偶尔会被划伤,或是磨得发红,但是他很容易多想,对自己又苛刻,所以她决定还是先问过他的想法。

果不其然,他的脸色发白起来,相握的手也想退出去。他羞于在她面前展示粗糙的手指和单薄微驼的脊背,还有那截受过伤无法正常弯曲的小手指。

或许不仅限于此,他伤痕累累的肌肤,干枯分叉的头发,总是布满疲惫的脸,还有那双一接触她的视线就蜷缩起来的青筋凸现的脚。

“好吧,你就当是,我想牵你的手时更舒服,才这样做的吧。”

“嗯,买。妻主,我戴。”

就算嫌弃他不愿意碰他的身体也没关系,本来就是他没能守住清白,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只是拉手,他就已经很开心了,如果因为手太粗糙连这个也没有了的话,他也还是会难受的。

以前他不懂事,被当马骑都能提起情欲,现在他真正明白了公公教给他的那些礼义廉耻。一个合格的夫郎应该懂得克制,如果妻主不想要他,那他就不该动情,若说从前是被公公教导着要忍耐,现在就是他心甘情愿的忍耐。

“秋时,你要吃糖葫芦吗?”

“妻主,我不喜欢吃,你要吃吗?”他摇摇头。

“那你喜欢吃什么?”

“我喜欢喝杂粮米粥,妻主。”他没有说谎,那是她回来后他们一起吃的第一餐饭。

“秋时,你戴这个发带好不好,我想看。”

“好。”可是他戴这样的颜色,真的不会太扮嫩吗?算了,妻主喜欢看就好,而且也不贵。

“秋时,我们一起买一对这个手链吧,虽然好像看起来不太结实的样子。”

“……好。”

本该戴在手腕上的那只链子,被他小心翼翼收进了衣袖内兜里,然后被宋伶一把扯出来,强行戴在了他的手上。

“不许摘下来哦。”

“嗯。”

看着相握手上相似的手链,秋时的脸倏得红起来。乡下男人的感情含蓄委婉,几欲承受不住这份过于明显的珍爱,可恨他未曾识文断字,更不识诗书礼义,笨拙得过分,说不出任何甜蜜话来回馈于她。

他什么都不会,他只会干粗笨活和简单的家务,只会脱掉衣服僵硬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根本配不上做小伶的夫郎。做下人,就做下人吧,他会努力赚钱,让小伶过上更好的生活。

近日秋雨绵绵,山上冒了不少蘑菇。说起这个,冲国人的dna动了,宋伶兴致勃勃拎着篮子去附近山头采蘑菇。路遇邻家姐妹三人,交涉一番后,便与她们同行。

三姐妹姓珍,早早的没了爹,只靠母亲珍兰独自抚养姐妹三人。珍兰常年不在家中,一般都是大姐绣珠操持家中事务,带着两个妹妹,绣珠今年不过十岁,却一副少年老成之态。

就比如今天,珍绣珠看着她一个人拎着篮子往山上走,扶额叫住了她:“喂,蠢女人,你的贴身保姆呢,难道是被你揍的爬不起来了,怎么让你上山去?”

宋伶本想感叹这小姑娘和娇娇小时候一样可爱,突然又觉得不可爱了,长得又软又萌的女孩子上来就叫出一句“蠢女人”,任谁也不能接受。

“他不是什么保姆,是我夫郎。我想去采点蘑菇,这边的蘑菇是可以摘的吗?”

珍绣珠翻了个白眼,语气却好了不少:“蠢女人,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吧,免得摘了什么毒蘑菇,把你的保姆毒死。”

宋伶本想再为秋时辩解一句,后来自己乐了,大概是穿进了少女的身体里,又受到秋时无微不至的爱护,思想竟也变得幼稚起来,还和个十岁的小丫头争论上了。

“我确实不太认识,就麻烦你们了。”

“那就跟上来吧,可别自己走太慢说我们不等你。喂,蠢女人,不许摸我的头!”

宋伶噗嗤一笑,接着收回手,老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太可爱了,没忍住。”

“哼╯︿╰”

除了珍绣珠能言善辩一些,其他两个妹妹一个寡言,一个怯生,一路上基本没什么交流,只有绣珠一直在和宋伶吵吵闹闹。为了防止露馅,又一直在家里养病,宋伶自来到这里也没和村里人有过多接触。

不过珍家姐妹倒是见过几回,迎面撞上,打过几次招呼,虽然每次她们都不理她qaq。说实话,今天绣珠过来和她搭话,她还挺吃惊的,大概真是怕可怜的秋时被她给毒死了吧。

因为珍家三姐妹都是小孩子,宋伶又人生地不熟,所以她们只打算在附近采摘,大概是起的比较早的缘故,宋伶带来的小竹篮很快就装满了。

这个小竹篮是秋时做的,她眼睁睁看着秋时把一整根的竹子变成又细又薄的竹条,又眼睁睁看着他把竹条编成竹篮的形状。

秋时说,宋伶的母亲原本是村里的木匠,他从小就看着婆婆摆弄,之前他也总学不会这些,后来长辈去世,家中境遇实在艰难,他就试着回忆起那些步骤,自己做了出来。虽然手艺不如婆婆精巧,但好歹能够充充样子。

秋时说得委婉,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木匠是女人该干的事情,但凡有手艺的,从来都是传女不传男,即便秋时是这个家的女婿,也没有资格学习宋母的手艺,能够继承衣钵的,应该只有宋伶才对。

可惜宋伶从小就对木工不感兴趣,比起木工,她更喜欢跟着他一起去田间地头,听他讲番茄和豆角的故事。宋母给她布置的木工作业,也都是秋时在替她做。

身为女子的宋伶拥有拒绝传承的权利,而身为男子的秋时却连为家里添置家具,都要小心翼翼,生怕她怪自己偷偷学了宋母的手艺。

好在宋伶并没有怪他,甚至还抬手摸他的脑袋夸奖了他,秋时护住自己还没来得及清洗的头发,略带歉意地看着自己的小妻主。

“我做错了事情,您应该惩罚我才对,怎么能这样……奖励我呢?”

成熟又纯良的秋时是一张未曾开发过的白纸,他对夫妻之事的理解就是被压在床上夹得很痛,然后就可以变大肚子生出宝宝。至于宝宝的性别,就要看男人有没有努力生出女孩,生不出女孩,就是没用的男人,就像在街上被撕破衣服的那个男人一样。

他觉得这是有问题的,又说不上问题在哪里,可是从来都是这样,所有人都这样说,所有人都这样做,他不可避免成为了其中的一部分。

好想给妻主生个女儿,有了女儿之后,妻主应该就不会想要抛弃他了。然而看着宋伶,他说不出任何一句关于情色邀约的话来,他是个男人,怎么能要求妻主来……

这样的话,就像是妻主在伺候他一样,不,怎么可以这样。

“那我应该怎么惩罚你呢?”

和预想的不一样,她似乎真的在认真思考起来,该怎么惩罚这个总是无意间说出撩拨人的话的男人呢,这是个好问题。

“您可以用家法。”说完他还真从柜子里找出一把长戒尺来,双手递过来要让她用。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打你,我自己不也会痛吗。”歌:你就欺负秋时不懂物理!

秋时沉思,默默收回了戒尺。他之前都是被打的那个,所以并不知道打人也会痛,但是小伶肯定不会骗他,所以他决定一会儿自己打自己一巴掌试试看。

那……在床上的时候他很痛,妻主,也会痛吗?因为这种事情都是默认男人吃亏,根本没有人想过女人会不会痛,所以他也不太清楚。

然而对秋时这些无辜又大胆的的想法,宋伶毫不知情,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夫郎,是不该有这样对妻主大不敬的想法的,他是公公亲自教养的童养夫,若是做出有损男德的事情,无疑是在框框打长辈的脸。

为了妻主的幸福,为了这个家的和谐与稳定,很多时候他不得不做出违背内心的选择。进退两难之时,他个人的想法是最不重要的。

满载而归的宋伶一行收拾完准备回家,正巧遇上一大队运送石料的队伍,为首的是个高大的中年女人,驱使着牛车向前行进。

现代交通仍未普及的年代,牲畜马匹仍是交通主力,所以驱使牛车并不稀奇,稀奇的是除了为首拉人的是用牛车以外,后面清一色都是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的男奴。

有些人衣服都破的只剩几根布条,露出大片因常年日晒而呈深色的皮肤,裸露的皮肤也大都伤痕累累,有些随意用破布包了,有些则大敞着,简直是不忍直视。绣珠用手捂住了小妹妹贞臻的眼睛,宋伶则有样学样,捂住了老二稚和的眼睛。

稚和没被采石场男奴们的惨状吓到,反而被宋伶吓了一跳。看得出她似乎并不擅长应付别人的亲近,最初浑身僵硬,缓了一会儿才适应过来。所幸,她只是不习惯,而不是不喜欢,不然稚和要是被自己弄哭,宋伶保不齐又得被绣珠数落好半天。

一些废弃的石料直接被霸道的倒进山谷中,跟随着烟尘碎石一同滚落遗弃的,还有一个从几天前起就开始发烧的聋哑男奴。宋伶本想和随意倾倒垃圾的领头人理论一番,在看到随意被丢下山谷中的男奴后,选择了沉默。

这里就只有她和三个最大只有十岁的小女孩,而且看他们对人命毫不在乎的态度来看,这一行人必非善类,至少不是她们这种普通农户能够招惹的起的。

眼看着队伍走远了,宋伶让珍家三姐妹在上面等着,自己摸下山谷查看。被随意的丢下山谷,碎石堆里男奴满身血污,破衣烂衫遮不住的身体被磕得青青紫紫。

就在宋伶以为他估计已经凶多吉少时,听到了男人痛苦的呻吟,短促而忸怩,更像是出于身体本能的哀嚎,而并非求助信号。因为他在痛呼过后,便是长久的沉默,唯有急促痛苦的呼吸声,让她能确定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宋伶试着托了托他身上伤口最轻的右肩,然而这具小身板的力量实在不够,反而让男人的情况更加糟糕,发出了又一声短促的痛呼。

当机立断,宋伶把压在他身上的碎石挪开,用一旁的草叶树枝为几乎赤裸的男人稍做遮掩,最后留下外套盖住他的身体,顺着原路爬出了山谷。

他的伤势很糟糕,强行拖运出去风险很大,只能先留他在这原地修养,及时消毒并处理伤口,才可能有回转的余地。

至于这个男人该不该救,救了对她有什么好处和坏处,男女授受不亲是否不该亲密接触,这些问题宋伶根本连想都没想,性命攸关之时,讲什么礼义廉耻君子可为不可为,都是在放屁。

生命是最为可贵的东西,没有人有权利肆意的剥夺与抹杀,她只知道,现在有一个濒死之人躺在她的面前,她有能力救他,那么她就不会见死不救。

愚蠢也好,莽撞也罢,宋伶就是这样一个一腔热忱的人,只要做了选择,就不会后悔。

宋伶去镇上的诊所买伤药时,毫不意外的得到了云大夫奖励的大扫帚把一根。

出生医药世家的云逢春自小受家庭熏陶,秉承着医者仁心的准则,生平最看不惯欺凌弱小恃权谋凶之辈,也是为数不多愿意放下身为女子的高傲,纡尊降贵为低贱的男性看诊的大夫之一。

可惜人家大夫愿意放下身段,男子的妻主却并不一定能同意,也只有富庶些的家庭心疼儿子,偶尔会请云逢春上门,隔着布帘看诊。

说起宋伶,云逢春可太熟了。

她是好友宋梧的女儿,宋梧死后不到一年,宋伶就挥霍完了家产,家有俊俏贤夫却弃如敝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简直是女人中的败类。也就是现在年纪还小,只是个小混混,要是再过个两年,非得变成永乐县的大毒瘤不可。

“云大夫棍下留人,有个伤员想请你去看看。”

云逢春翻了个白眼,把手一摊:“出诊费。”

没想到宋伶还真交了出来,云逢春愣住,数了数票子,不多不少,刚好四十块,整整齐齐码好叠放,估计又是她那夫郎挣来的血汗钱。本来想劝退她,但是她给的实在太多了,不过,宋伶这丫头会拿四十块钱给她那童养夫看病吗?别不是哪个野男人吧?

事实证明,还真是个野男人。身形健硕手脚修长,目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的身上盖着女人的外套,这外套对他来说过于短小,只遮住了小腹到大腿根的关键部位,麦色的结实胸膛则用野草和树叶稍微遮了遮,盖不住一袭春光。

无心旖旎,云逢春迅速给地上的男人消毒上楼并包扎上药,整整用完了一卷纱布,成功把男人裹成了粽子。

“这里地势险要,上坡困难,在他伤势稍佳之前,不要轻易挪动他,这点你做的不错。”

云逢春背着医药箱心情复杂的离开了。好友的女儿总算是有了几分女人该有的样子,可是不是对家里的童养夫,而是对这样一个健壮高大肤色略黑的男人,所以不符合主流审美的审美,才是宋伶的审美吗?

当晚,忙碌了一整天的秋时跟着宋伶一起来看了这个男人。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打量了地上的男人一眼,随即笑着摸了摸宋伶的脑袋。

妻主的想法很天真很可爱,她想救了这个男人让他自己独立生活,可是这个男人身上有奴纹,如果被发现,只会被当成逃奴抓起来受刑,受尽屈辱与折磨而死。

听妻主所说,运送的队伍已经走远了,肯定也不会想起这个已经被遗弃的男奴,唯一能救他的办法,就是留下他,或者给男人找一个不嫌弃他的主人,那估计会很难找,因为喜好这一款的女人实在不算多。

连着给男奴灌了两天的粥吊命,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睁开眼睛,有了清醒的意识。这个大块头意外的乖巧温顺,乖乖张开嘴被投喂,在宋伶给他换药时,更是乖到令人心疼。

估计是怕自己发出什么怪声音,大块头咬牙强忍着纱布撕扯伤口的疼痛,在看到宋伶的嘴一直在动之后,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然后摇了摇头,接着被痛出了生理性泪水,一声不吭的任她摆弄,甚至在靠近大腿根部时,柔顺地张开了腿,露出身下毫无遮掩的硕大淫根和宽厚穴口来。

又聋又哑的男人是采石场公用的泄欲工具,监工们最喜欢玩弄这副怎么玩都玩不坏的健壮身躯,经常指派男人前后夹击操弄他的身体。有时候是两根几把同时进入前后双穴,有时候是前面被监工夹吸后面被男人捣弄。

他会叫,而且他一张嘴叫就会被打,用鞭子抽打肥奶,或者用指甲掐弄卵蛋,最后他们干脆用东西堵住他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所以,他推测自己的声音应该很难听。

男人们被他的小洞吸惯了,淫欲得不到满足,就会把他压在身下捣弄。某次半夜被监工发现,发骚压他的男人被监工拉去做了性奴,用铁链牵着在地上爬,赤身裸体陪监工四处转,不过倒是再也不用干活了。

他不知道这个娇小的女性是谁,只知道他应该是被她救了下来,她是新来的监工吗?他也被监工看上了,只需要带上铁链爬着陪她,以后可以不用那么辛苦的干活了吗?

男人并不清楚,他从记事起就生活在采石场,每天见到的人除了监工就是和他一样的奴隶,女性是监工,是主人,要听主人的话,男性是奴隶,要干活,要张开腿给主人玩,不听话就要挨打。

这就是他对这个世界全部的认知。

男人的奶头上穿着乳钉,鼻子上也有为穿鼻环预留的孔洞,监工们喜欢用链子穿过他的鼻环,牵着他的鼻子让他在地上爬,然后他摇晃着麦色的肥翘屁股,等待着同性的插入。

他看见那些人张嘴在说些什么,却不知道她们到底在说什么。骚乳牛,死哑巴,屁股又大又肥勾引女人,就应该被打开花……

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只知道鞭子打在屁股上很痛,鼻环扯得鼻子快要掉了,乳头被硬硬的乳钉压得好难受。他的嘴巴被堵住,叫不出声音,湿热的口水顺着嘴角往外流,低落到痒痛的乳头上。

他想起有个监工很宠爱她的小奴隶,每次叫他的时候,上下嘴唇都会碰两下。在宋伶摸到他敏感宽厚的胸膛上时,男人上下嘴唇碰了两下,发出了像没上润滑的老旧齿轮一般的声音:“邦邦。”

“邦邦?”宋伶用食指点了点男人的浮夸胸肌。

他羞涩点头,脸还有点红。

“邦邦。”宋伶又点了点他的脸。

邦邦用力点了两下头,殊不知被他叫错的粘腻爱称“宝宝”,已经沦为了他的名字。

宋伶和秋时一起用树枝给邦邦搭了个简易的小屋,又给他拿了被子来,大概未来的半个月内,他还要继续躺在这里,然后才能转移阵地到别处去。

家里又多了个这么大块头的男人,秋时发愁挣钱的事,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心事重重,宋伶在后面叫了好几声他才反应过来,低下头微笑着回话:“妻主,有什么吩咐吗?”

不得不说,秋时生得着实温婉俊秀,他低下头时,柔软的鬓发微垂,水光粼粼的圆杏眼弯成一道恰到好处的半勾月,纤巧精致的薄唇轻启,举手投足间尽是引人癫狂化身月下狼人的贤夫气质。

而他本人对自己的魅力似乎毫不知情,在其他女人频繁骚扰调戏之时,小心翼翼包裹起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永远挑选古板老气的颜色和款式,生怕是自己穿着孟浪才引来狂蜂浪蝶。

“秋时,你在想什么?”

“恩,我在想要怎么才能多赚点钱,”他说完这话就自己愧疚起来,用仍旧粗糙的手小心翼翼握住了宋伶的手:“虽然您已经不会打我了,但是我不想这么没用,不能给妻主更好的生活。”

宋伶并没有特意纠正他的用词,身为男性的秋时有着和别人不太一样的目标,比起待在家里洗衣做饭,似乎做出些不得了的成就会让他更加有获得感。

尽管这世道对他来讲并不轻松,他还是做了这样勇敢的决定。所以,她不会不识趣的和他讲“这种事情应该是我来做才对,秋时只要被我保护就好了”,这种话绝对不可以和秋时说,说完他大概率会以为自己是被讨厌和嫌弃了。

“我都没有怪你,你怎么可以怪你自己呢?”宋伶指了指山谷上方的歪脖子树:“好了,快到了,我脚好像崴了,你先上去,然后拉我上去吧。”

他扶着歪脖子树爬上去,然后伸手把宋伶抱了上去,脱掉鞋子帮她揉脚踝,揉到差不多又伸出了手,示意宋伶坐到自己怀里来。

“秋时,你看起来很期待的样子。”宋伶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喉结。

“……”秋时别过脸,却是欲盖弥彰,露出红了一角的耳朵尖,这个男人全是上下就只有一个地方是硬的,所以嘴当然软的,他被戳过的喉结不安分滚动起来,老老实实回了话:“是。”

他本来可以解释一下,比如避重就轻,说因为太担心妻主的身体才会这样,但有一点他不可否认,也不想否认。他,确实很期待。

把娇小可爱的妻主一路抱回家,接受别人惊异的视线,他想让别人知道,也想让自己知道,妻主和他亲密无间,他不是即将被抛弃的男人,仍旧可以继续留在她的身边。

“既然你这么诚实,好,那就拜托你啦~”

宋伶伸出了双臂,秋时悄悄吸了口气,俯下身来轻轻揽住她,一手下移至肩背,一手继续下移至腿窝,将她从地上抱了起来。

她果然很轻,反正比他去做帮工时挑的稻谷薪柴要轻多了。确实是这样的,这具身体压上来的时候,他基本都没什么被碾压的感觉。

秋时制止自己再去回忆过去的不堪经历,小心翼翼把小妻主抱在怀里,就像小时候那样。临走时,秋时分了个眼神给山谷下已经坐起身来,正痴痴张望的健壮男人。

他的身体还真是结实,伤成那个样子,竟然恢复得这么快,今天秋时给他上药的时候,发现伤口都开始结痂了,怕是要不了半个月,最多一周,他就能自己爬上山谷来。

然而此时此刻,秋时并不想破坏难得的温馨氛围,他不在意这个邦邦究竟是真傻还是装傻,只要没有伤害妻主的想法,就是邦邦和妻主两个人的事情,他作为没有名分的,卑鄙地用她已经遗忘的过去死皮赖脸留在她身边的下人,自然不能多说什么。

秋时低下头,轻轻贴了贴妻主的额头,接着抬起头来继续往前走。都走出好远了,他还没发现自己究竟干了什么,恐怕已经下意识将现实与梦境弄混,以为刚才只是众多幻想中的一段。

宋伶并不排斥他的行为,就是有点惊讶。秋时今天怎么会这么主动?他已经不害怕了吗?还是说……他在吃邦邦的醋?

宋伶抬手,秋时下意识缩了缩脑袋,随后愣住,大概是终于想起来刚才自己做了些什么,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认命一般闭上眼睛,还把脸往前伸了伸。

看到他这副样子,宋伶皱起了眉头,把手继续往前伸,轻轻揪了揪他的脸。他睁开眼睛,腾出手来,宋伶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他狠狠往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声音清脆又响亮。

力的作用的相互的,妻主果然没有骗他,扇巴掌的手心也是一样火辣辣的痛。

漂亮的脸色突然多了一道触目惊心的巴掌印,宋伶被吓了一跳,她从秋时的怀里挣脱,抬起了他那只和脸一样肿胀的手掌。

“秋时,不要这样做。”

不同于那个男人试图用这种方法达成什么目的,秋时的动作太快,又毫无征兆,根本没有给她留下反应的时间。他只是单纯的以为她想要扇他巴掌,但是因为怕疼下不了手,所以就自己动手了。

她捧起他的脸,踮起脚尖往肿胀的脸颊吹了吹:“刚才不是要打你。还是说,你不喜欢被我摸脸吗?”

怎么会不喜欢呢?不光是脸想要被摸,胸前小小的乳粒也硬涨如石,渴望被抚摸被揉搓,直至软一滩烂泥。

邦邦的胸肌宽阔而厚实,乳头也不似处子般小巧,怕是已经做过父亲了。他第一回见妻主给邦邦擦药时,邦邦的肥大乳头硬邦邦的,肿得像是一颗杏核,宽厚的胸膛也泛着粉,好像下一秒就要喷出奶水一般。

邦邦是个不懂掩饰情欲的人,他黏糊糊眼巴巴注视着宋伶,被随便碰到什么地方都会羞到脸红耳赤。他比谁都清楚那个时候邦邦在想些什么,因为他也是一样的痛苦而难耐。

此刻被温柔注视,刻意压制的情感与欲望一发不可收拾。他咬着牙,生怕下一秒自己说出什么淫秽不堪的话来。

想要,他想要。那个本来应该用来流污血和产女的地方,此时又湿又黏,好像让妻主把手伸进去,或者塞点什么东西进去,狠狠捣一捣产穴的瘙痒难耐。

明明没经历过几次情事,却这么想要,从十多岁起,他怀里抱着小小的妻主,就很想要。他不该是宋家的童养夫,而该是个天生的淫物,要被投到下等妓所里日夜受虐赎罪。

“喜欢。”他无法对她撒谎,老老实实答了话。

宋伶又戳了戳他的喉结,眨了下眼然后问他:“这样也喜欢吗?”

“喜欢。”

宋伶得寸进尺,顺着衣襟把手伸进衣服里,摸了摸他的小衣:“这样呢?”

“喜欢。”

宋伶把手收了回去,秋时有些失落的看着她抽出去的手。大概是发现他的身体实在没什么看头,所以不感兴趣。也是,他既不健壮也不性感,没有结实的肌肉,也没有软嫩的胸脯和肉感的大腿,和一具包了皮的骷髅架子没什么两样。

他甚至都不用穿内衣,因为过分平坦的胸膛和小颗的乳粒,根本没有凸点的可能性,只是因为宋伶得知别的男人好像都有穿,所以就给他也买了。

还有一件事,他根本不敢告诉任何人。长久的操劳加之营养不良休息不足等原因,他已经停经两年了,一开始没怎么当回事,也没有那个条件和时间去修养这副没用的身体,后来就整整停经了两年,直到现在都没有动静。

这样的身体,连污事都不来了,自然也无法受孕,生不出孩子的男人,根本算不上是男人了。所以,无论是刚生完孩子的哺乳期人夫,还是高大健壮到超出正常审美的聋哑奴隶,只要她喜欢,他都会竭尽所能,为他们铺出一条坦途来。

可是,此时此刻,面对小妻主试探性的进犯,他毫无招架之力,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让她选择别人的话来。

不,他不可以这么自私,他不仅是宋家的女婿,也是婆公亲自教养的半个儿子,尽管宋家的列祖列宗并不会认一个外来的男人,但是他早已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了。

“我对邦邦没有男女之情,对别人也没有,你可以放心。就像之前说好的那样,他伤好了就可以自己离开了。”

“妻主,我已经两年没来污事了。”

“你……怎么不早说,身体的事情都不是小事的。”就是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夫科医生,要是没有她只能按照自己过去的生活经验来给秋时调养了。

“妻主,您可能不太明白。我很可能根本怀不上孩子。”

“那就不要了,我们两个人过一辈子。”

秋时摸了摸宋伶的脑袋,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他的作用就是本来给宋家传宗接代,现在他的身体没用了,只剩下一具塑壳还能勉强赚点钱给她,她要和一个年纪大她十多岁的石男过一辈子,还说让他放心,他怎么可能放心呢。

孩子?

她结婚三年,未能有孕,那个男人就经常拿孩子说事,连爸妈也劝她赶紧去医院看看病。可是,她的身体很健康,她根本没有生病,为什么要说让她去看病?

“我不想要孩子。”

“妻主,你还小,不懂这些。我的年纪……现在还干得动重活,可是等到以后我老了,干不动了,谁来照顾你呢?”

“不管,你老了我就照顾你。而且,十一岁而已,怎么就老了,一点也不老。”

宋伶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像个小孩子,甚至都开始耍无赖起来了。虽然这样不太地道,但是逗弄秋时这种木讷死板的男人,实在是很有趣。

在自己没意识到的时候,她靠在秋时单薄的肩膀上笑了起来,像一位真正无忧无虑的少女。当笑声震动胸腔,连带着男人似鼓的心跳声,经由肋骨传入耳膜,她才意识到自己是在笑,而且笑得很欢实。

笑容扔挂在脸上,有些错愕地抬起头,她看见秋时有些狼狈地把她往上托了托,而双眼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她,笑容温柔又克制,不过仍旧能看出比平时灿烂了几分。

“妻主……”

被啃了脖子的男人垂下头来,盯着宋伶的发顶,脸颊热的发烫。他只不过是发自内心为妻主真挚的笑容而高兴,却从未想过自己这般神态有多诱人,才会惹得宋伶忍不住突然袭击。

被这样挑逗,男人的身下早已硬得发胀,湿窄的产穴也抑制不住地淌出些许淫水来。温县一带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只有正夫和侧夫才有资格穿底裤,小侍和伺候家主的下人是必须脱下裤子就能被家主享用的。

解决家主的需要,为家主生女育儿,这就是他们最大的价值。

妻主也给他买了底裤,为了防止因着装浪荡被其他女人觊觎,平时出门他都会穿上,但是今天一整天都在陪妻主,所以他就没有穿,只套了条裤子就跟着她来给邦邦搭小窝。

也许……她会想要他,也说不定,虽然可能性不大。

“妻主,您想……就在这里吗?”

宋伶的手一路下滑,滑到裤腰附近,纤细的腰肢下某物蠢蠢欲动,因为没有底裤的遮挡,所以只要她再往下轻轻一划,就能溜进有些宽松的裤腰,抓住他的命门。

那个人也这么干过,在打了他一顿之后,直接把他拖进路边的草丛里,让他的屁股对着山间小路,而她自己隐藏在草丛深处,粗暴地夹住他的淫根,抽打着他伤痕累累的臀部,强迫他发出难堪的声音来。

那时刚好有调皮的女孩子从路边经过,伸手拍了一把他的屁股,骂了一句“婊子”,然后笑哈哈走开了……

“如果妻主想要在这里的话,奴……”他不知道,他的声音有些抖。

“不,秋时,”她抱住他的背,他的身体也在抖,虽然不知道是回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经历,但她不希望他再继续回想,她柔声道:“我不会那样对你,回家,我们先回家。”

“回家,我们回家。”他机械地复述道。

善解人意的小伶并不想在外面地草丛里要了他,把他的屁股对着马路,给陌生的孩子拍打,她从他怀里跳下来,一点也没有崴了脚的样子。

看见秋时诧异地盯着自己看,宋伶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说我忘记从你身上下来了,你会信吗?”

不等他违心点头,她自己接了下句:“好吧,其实我只是想在你怀里多赖一会儿。”

难得坦诚的宋伶飞速拴上门栓拉上窗帘,再回头,男人已经把自己脱的精光,站在原地垂头等候着吩咐。可他的身体分明已经快支持不住了,身下淫根硬得怕人,大腿间还淌着些许粘稠晶莹的不明液体。

她靠近他,他不知所措地把双手背在身后,像一台专供发泄的器具,安静等候着主人的使用。

之前给他擦药时就已经见过了,他那根东西粉粉的,两只卵蛋也鼓胀可爱,再往后去,便是隐在胯下的产穴,现下整片私处更是光洁无毛,大概是自己剃了去。嗯,她明明记得之前他的下身有黑乎乎的一团草丛。

只是她没想到,他的东西还挺大一只,明明身体看起来和摸起来都纤细又瘦弱,她都怕把人给压塌了。

女人大都喜欢娇小柔嫩的身子,像他这样分明没经历过几次情事,却顶着硕大性器的男人,就是天生的淫物。而且这种尺寸很难轻易纳入,只有情场老手才可能会喜欢,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

于此同时,宋伶也在沉思,至于思考的内容粗暴又简单。她是真没想到,秋时会有这么可观的尺寸。

“妻主……”

见她迟迟没有动作,秋时垂着头,简直快要哭出来。再这样欺负他下去,怕是真的会哭,宋伶自认为不是个白壁无暇的好人,甚至在这种被期待和渴望的目光中,升起了一股想要让他狠狠哭出来的邪恶欲念。

他比自己高了不少,体重却轻飘飘的,轻而易举抱起他的时候,宋伶大吃了一惊,而怀中的男人则更加惊慌失措,委委屈屈缩成一团,窝在小妻主并不结实的怀里。

直到被抱着安安稳稳放到床上,秋时都还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太久太久了,他已经太久没体验过被这样呵护的日子,不,与其说是从来没有过。

她,显然是早就把他们的承诺,他们的家忘得一干二净。当年的小女孩单纯而懦弱,她给了他一个遥遥无期的承诺,无论他受到怎样的委屈,她只会让他等,等她长大,等她真正娶他的那一天。

秋时闭上眼睛,顺从地曲起双腿,将所有的淫靡与不堪尽数展露。他等到她长大,等到她回来,却再也等不到她娶自己了——婚前就被破身的脏男人,根本没有入门为夫的资格。

双手撑在男人单薄的胸前,顺着阴阳调和之序慢慢坐下去,想象之中的刺痛并未传来,只有一股油然而生的满足以及愈发上头的侵占欲。

这就是女强男弱的世界现状,女人被设定为天生的侵略者与主导者,而男人只能在痛苦的快感中沉沦,沦为欲望的奴隶,沦为女人的奴隶。这让宋伶感到兴奋,她似乎体会到了过去从未体会到的快乐,仿佛她生来便该行据人上,享受身下人只零破碎的哀吟。

俯身去看,在她身下,纤弱细瘦的男人双眼噙泪,咬牙强忍着什么,喉结四下滚动,仿佛下一秒就要忍疼不住,发出破碎的呜咽。

在开始之前,他想了很多,比如她是否会因为过于青涩而不得门路,他又该如何忍着羞手把手教导,再比如她是否会如那人一般暴虐,要把他鞭打至遍体鳞伤再倾身压下,故意碾踹他的伤处来助兴。

少女紧致而有力的阴道包裹着他的硕大淫根,除了最初构造法则给予的剧烈刺痛,往后他皆是云里雾里,沉醉于她所赐予的欢愉之中。

随着她的动作起起伏伏,他的身体也随之浮浮沉沉,就在此刻,无论是只垫了稻草的硬板床,还是洗到发白烂边的粗布床单,通通都变得温柔软和起来。

当然,它们实际上并没有变软和,反而粗沙到几欲磨烂他的皮肤,压塌他的脊背。他想的是,虽然他不够柔软厚实,但是有他垫在下面,她应该会舒服很多。

他不想扫兴,也没有机会扫兴,被少女起伏收纳的淫根越磨越痒,越渴望着被她的圣地抚摸磨弄。剃了毛的阳根粉嫩光洁。

女人花心在所难免,身为人夫不该善妒,那么多在自己身上下点小心思就显得尤为重要。常得宠的熟夫基本都有定时清理毛发的习惯,没有了恼人的阻碍,进出时更加顺畅丝滑,更能博得妻主的怜爱,这还是已故的公公教给他的技巧。

年轻的身体冲撞着,撞击着他刮毛时被划出细小伤痕,撞击着性感肥厚的卵囊,也撞击着他湿漉漉的产穴入口。前面被妻主爱抚,下面淌着水,后面的菊穴竟然也蠢蠢欲动,不甘示弱地随着脚趾一同一张一合一收一缩。

他终于被允许在妻主的阴穴之中射精,还没瘫软下来,那根不知羞耻的东西又承接了混合甘霖的精液,重新硬涨起来,尽数把温热湿滑的混合液吸进空荡荡的孕宫之中。

明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他还是下意识抚上自己的小腹,仿佛那里已经孕育了一个新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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