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页
卖涮串的是个大叔,见着小狗笑了笑。“小黄又来了。”
汤眠:“它没有家,是流浪狗?”
大叔一边忙一边擦汗,“对,在这附近晃了好久了,一有人摆摊就过来讨食吃。”
乔问爱干净,有点洁癖,但和汤眠两个人都是爱狗人士,看见毛茸茸就走不动路。
一时间两个人都弯腰低头逗狗。“嘬嘬。”
“你叫小黄呀,小黄抬头。”
名为小黄的毛茸茸体型不是很大,是隻小型犬,毛发蓬松,身上多少沾着一点灰,但整体的颜色还是金黄色。
不是外国品种,就是中华田园,一双眼睛又大又圆,黑葡萄一样。
听见汤眠和乔问的声音,它乖巧地屁股着地往后一坐,伸出粉红色的舌头,狗狗眼充满祈求的望向上方。
可爱,好可爱。
汤眠和乔问同时被击中,两个人对视一眼,一齐蹲下身来摸小黄的狗。
“好乖,你想吃东西吗?他能吃涮串吗?”
汤眠一面摸狗一面想自己身上有没有什么投喂的东西,摸着摸着停住了。
“怎么了?”
“……”汤眠欲言又止,有些迟疑,“这狗长得好像有些撞脸?”
狗和人撞脸倒不是说狗长得像人,而是五官凑在一处,莫名和某个人有神似之处。
乔问被汤眠提醒,也怔了下,看狗几秒,从兜里取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比对在小黄的小狗脑袋旁边。
然后两个人都沉默了。
“……”
“……”
难怪汤眠看着眼熟,难怪乔问感觉特别地一见如故,这不就是纪骄阳吗??
太像了,越对比越像,汤眠一下没忍住笑了,乔问也笑了——他一点不觉得纪骄阳可爱,但‘小纪狗’倒是真的萌。
两人不约而同对着小狗拍照,拍完给‘小纪狗’喂了一点小麵包,一齐陷入纠结中。
汤眠:“小乔。”
乔问:“汤眠。”
别的没说,点到为止,互相都懂。
两个人都动了些收养的心思,奈何汤眠和乔问俩人都是一出门工作便连续多日不着家的类型,都不怎么适合养狗。
尤其是汤眠,刚刚开始事业衝刺计划,下半年忙的怕是连腻歪天逢玉的时间都要靠挤,论起照顾宠物就更没时间了。
他只能看乔问,“小乔,你要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