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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只不过上一次是看自己,这一次是看自己的宫殿居所。

仿佛……很好奇?始皇帝能够感觉出来,赵泗并没有不尊重自己的意思,始皇帝也能够感觉得到赵泗丝毫不加掩饰的好奇。

略有冒犯,但是始皇帝并不讨厌,只是脸带笑意的看着赵泗滴溜乱转的眼睛,直到赵泗眼睛转到了始皇帝似笑非笑的面孔之上。

赵泗讪笑一下,脚趾头扣住鞋底,低下脑袋一言不发。

“你很好奇?”始皇帝自顾自的于案几之前坐下,尔后示意赵泗也坐下。

“准备祷告山川告祭先祖,通知文武百官,急发天下各郡县官员!”始皇帝对蒙毅说道。

亩产千斤的神粮,放在封建时代绝对值得大书特书,尤其是尚显蛮荒,平均亩产一百斤上下的秦朝。

在这样一个时代,亩产千斤就意味着天命,尤其是这三种新粮泊来大秦的经历本就带着浓厚的传奇色彩。

徐福出海求仙……欺瞒天子,自立为王!

忠君之士赵泗,不负王命,夺船出海,寻来仙种!

不动则已,动,就要轰动天下,要彻彻底底的打一场舆论的翻身仗,始皇帝就是要明晃晃的告诉世人,告诉六国余孽,天命在秦!

这是两千多年前的封建时代,始皇帝的传国玉玺之上都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赵泗的归来充满了传奇色彩和不确定因素!

凭什么赵泗一个童子会不负王命?他出海的时候明明才不满十岁。

凭什么赵泗能带着一群十几岁的孩子夺船出海!

凭什么他们能够在海外如此广袤的天地,那么恰好的找到了这三种新粮?

凭什么他们还能找到回到大秦的路?

凭什么,这三种新粮在海外的长势不如大秦?

哪怕是始皇帝,也很难不觉得,这就是天命在秦,天命在朕!

天底下所有人,亦都会如此觉得。

比舆论更有效的东西是实际产物!

“唯!”蒙毅躬身领命告退。

始皇帝这才笑眯眯的将目光再次转向赵泗,等待着赵泗的回答。

很明显,始皇帝还惦记着上次睡觉自己偷看那件事呢,赵泗脑子转了半天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狡辩。

“嗯……臣少时出海,十余年未能得见陛下风姿……”赵泗开始绞尽脑汁的编。

始皇帝见赵泗一脸为难的笑容哑然失笑。他是能够感觉出来赵泗并无窥探恶意,只是特意打趣一下。

见赵泗窘迫,小小的恶趣味已经得到满足,始皇帝这才面色严肃的看向赵泗开口:“玉米,亩产远高于五谷,却只需要三月即熟,可否将麦栗豆之谷,皆换为玉米耕种?”

这年头,好吃不好吃都是其次,能吃不能吃才最重要。

真要说好吃,麦也好吃不到哪里去,这个时代的麦饭可是不脱壳的,吃起来口感甚至不如玉米。

始皇赐玉,直入宫禁,自由行走!

始皇帝的想法很简单,眼下五谷,麻是纺织用,暂且不提,其余四样,产量远低于玉米。

更不用说玉米杆玉米芯能当柴火,玉米麸子能够喂牲畜等种种好处,而且玉米生长周期更短,产量几乎是其他谷物的两倍。

从任何一个角度上来说,玉米都吊打眼下其他谷物,始皇帝是一个讲究实用的人,什么好吃不好吃,经济,方便,产量高,能吃,方便储存,运输,这就够了。

赵泗一听,第一反应就是始皇帝被玉米大帝附体了。

尔后赵泗立刻摇头:“陛下……五谷皆有其用,玉米并非适宜所有地区,况且单种一种谷物,若遇病害,很有可能举国上下颗粒无收……膳食太过单一,也容易引起疾病。”

其实最开始赵泗想说的是玉米不好吃,这玩意相比于白面也好,大米也罢,确实口感很差,玉米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曾经风靡一时,但是生产力高速发展以后,玉米基本上就沦为了用来喂养牲口的东西。

但是赵泗刚要开口就意识到玉米不好吃在这个时代压根站不住脚。

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黎庶是没有资格任性的根据口味去掘弃一种粮食的。

事实上平民百姓哪怕到了明清时期,大部分也吃不上白面馍馍,最多也就是给小麦脱壳但不脱皮,口感和窝窝头也差不到哪里去。

黎庶哪能奢侈到把小麦磨碎以后再筛去外皮去顿顿吃白面馍馍?

赵泗之前给始皇帝做菜的时候就用过白面粉,那是用硙磨出来的,上面是石碾,下面是磨盘。

磨碎以后再人工筛出白面。

但黎庶用不起硙,因为这个时代的工业并不发达,硙又造价昂贵。

对于黎庶来说,容易去掉外皮的玉米粒和不去壳的麦饭,哪个好吃不言而喻。

综上所述,玉米确实吊打了这个时代的主流农作物。

但是,赵泗依稀记得,玉米大帝之后,毛熊盲目普及,发起全国种玉米的热潮,最后惨遭粮食危机。

单一农作物的抗灾害能力太低太低。

始皇帝眉头微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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