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住进带窗户的房间,可以放得下钢琴,阳光洒进来。
这么想着吉霄闭上眼,看见的却是那个家真正的小主人。她扎高马尾,做题的时候晃着脚,嘴里心不在焉地含着糖,一边吃一边写,还要把笔下的字都念出来:“答,冒号。……”
想到她,闭着眼也扬起嘴角。
时知雨这个人自小就这样,做人没定性。什么都是三分钟热情,很快喜欢,又很快腻味。被她因为不想吃苦就半途放弃的钢琴,后来却成了吉霄的梦想。之后很多年间她都为此努力,追求效率、追求晋升,相信物质比感情可靠,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处。只是跋涉太久,渐渐忘记一开始是为什么心升向往,忘了她想奔赴的终点,只不过是被人轻易就舍弃的。就像年少时的悸动一样,回头再看其实泛善可陈,早就随着岁月淡去。
察觉到这个事实,是进烟雨取花名的时候。从丸子口中,吉霄听到一个令她联想起某人的花名,让她愣了好一阵。
可是,就像丸子说的那样,“及时雨”这名字分明就很适合她。那么又何必在意它跟谁的名字很像?
是真的没感觉,才接受得心安理得。以至于去白夜沿用的名字更像,也不觉痛痒。
她想,原来她是真的放下过去往前走了。
然而,本该消失在时间里的人却再次出现。不仅如此,还今非昔比:
曾经闪闪发光的存在,如今黯淡失色,一身伤病,被人生压得喘不过气来。星辰陨落了,即将化作四散的尘埃。她是旁观者,同时也是为数不多的知情者。
见证这一切的时候,她心中什么滋味都有,唯独没有喜欢。怎么喜欢?很多年前,她的信任被这个人亲手肢解,青涩的恋慕也在那一刻彻底崩塌。
太妃糖早已过期,她也早不是那个踏着烂自行车在老工业区到处游荡的小鬼。对曾经她都能放下,何况是今日。
她是没可能再喜欢时知雨的——
除非她是狗。
那么,再描述一次重逢吧,站在旁观者、知情者的角度,从上个春天开始。
三月的那一天,白夜的老板突然跟她说,有个女人在打听她,对方“长得蛮可爱,像一隻猫”。
听到这形容,吉霄的心不受控制地有了波澜。所以老板一提醒,她就回头——
然后,她看见时知雨。
确切地说,是看见一个女人。她留淡色长发,刘海就快遮住眼睛,化浓妆,还戴了副黑框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