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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韫冰眼底一阵嗜血的扭曲的光在浮动。

真多左奋力一扑,手中朝梁陈刺出一枚雪亮的短镖,但在偷袭的半路就被一条荆棘打偏,同时那长刺当空一甩,尾挟着劲风正抽在他身上,真多左的肩胛骨都险些给削出去,噗的呕出一口血。

那白鹦鹉竟然还没吹灯拔蜡,脖子上一圈毛都没了——窃取了它远亲沙漠鸵鸟的造型,钻在真多左领边,颇为护主地对明韫冰喷起了污言秽语:“灾殃!祸害!没人要的狗杂种!”

没人要的狗杂种!

也许是吧。

可是有人要,有兄弟亲戚,又幸运到哪里去呢?

还不都是骗局?

“……小叔。”梁斐沙哑地喊了一声。

惊梦叫醒。

十渡 我无须见怜

梁陈好像一直在走一条美梦桃源的夜路,忽然被一只手不由分说地抓进了冰冷却光明的现实里。

他这人看不见悲和离,又被保护的太好,他觉得全天下都是好人,大家都想好好过日子,不愿意拿恶意去揣度谁——尤其是对亲人。

梁陈其实是一个离不了人群的人,小时候流浪,也要跟乞丐的大部队一起睡天桥,回来之后天天往皇宫钻,在外就跟着军队,巡察也有好友相陪——他非常受不了孤独。

那种独自走在一条路上的时刻,哪怕短暂,都令人心慌意乱。梁陈走了二十年,从一个丁点大的孩子走成了七尺之躯,还是难以抗拒这种可怕。

——好像宇宙万物都化成了一只漆黑的眼,静默又惊悚地对你冷眼旁观。

你只能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其实那些孤独的时刻对他来说才是完全真实的,而其他人,不过是一场梦似的幻觉。

梁陈不喜欢独自在汨都待着,就是不喜欢落幕散场后,他还在一个人徘徊留恋。但聚散离合,自古无情,他又很明白。

他想要留住一切,但原来不止是朱颜留不住,是什么也留不住。

相爱的人会分开,所以相逢何必曾相识。

知己会告别,各人走各人的路,所以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故乡会面目全非,所以不管鬓毛衰不衰,乡音最好还是改了,否则人不跟着世事转,就沦为黄口小儿的笑料。可变在斗争,斗争就是痛苦,痛苦就要叫人椎心泣血——这岂是轻易的事?

为什么要放下咫尺的热望,赴奇怪的远方,为我所不明白的理想?

为什么理想的高扬要以无穷天真作祭?

为什么被呵护的童心会被同一个世界一寸寸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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