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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傻,哪怕是为一点简单的事,都可以开心很久。花开了,月上中天,买到了喜欢的胭脂,恰好赶上了最后一趟车,胡编乱造的诗篇被朴老先生判了优等。

好朋友来了,幸福了。就像自己被神明恋爱一样开心。

会偷偷摸摸为好友的生日准备贺礼,买好了东西,却又偏偏在那天忘记,想起来的时候鬼帝大人的生辰都过了好几日。只好装作是自己多买的玉镯,豪气万丈地甩给人家。扔下就跑。

幼稚的要命。会和不开智的动物吵架,有来有回地能吵几十场。说话常常走神,喜欢在能落笔的地方画各种稀奇古怪的图案,有一次在《南华经》上画了一条两页宽的大鱼,一锅炖不下。

易碎。不容别人靠近。嗓门大常常是保护自己的办法,讨厌陌生人的接近。喜欢夺目张扬的东西。

睡梦中,她常常皱着眉,像深受梦魇困扰,很不安的模样。

我没有办法,只得化作一片柔丝,握在她不安抓着被角的指上。

当身化守灵——其实这说法只是降真为了安慰林瑟玉,包装过的真相。化为守灵,其实就是肉身灰飞烟灭,只剩下一点虚弱的魂魄,同被受之物共存了而已。

游丝的人身殉灭了,魂魄带着那道号令停留在清野,做起了开天的令主,日复一日地见着这片土地又在放逐之人的耕耘,渐渐变出新貌。

长佘一族虽然善于作死八卦,因而口哑,但劳动能力还是很强的。——人要吃饭,要养活自己,就不能不修炼耕作劳动的能力,此道上就算是一只鼻涕虫,也会努力地蠕动的。

身化守灵以后,游丝的魂魄与清野共存,依附在这片堪称穷山恶水之间,他人身时候的五感就尽失,化为魂体就更虚弱,又负号令。偶作庇护已经是极限了。

游丝守的这方水土,信物乃是镜子——只要能反射出东西的都算。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觉貌丑,清野人都不爱照镜子,大多数都是临水一看,因此这一阵的信物竟然大都是水。

比起朴兰亭的凝梅,时想容的玉琮,水镜可算是最平凡无奇的了。

好在这水沾了些疏荡的气息,倒也不算太普通,聚存念力是够用了。

而就这样镇守了不知多少年,生死死生都快要随着前尘旧事忘却。某日大晴,游丝意识扫过玄帝庙的旧址,那地方卧着个冻死老道,不知是因为八字太合还是什么,竟误打误撞让他上身了!

那是时隔许久游丝第一次站在地上,就像一只僵尸忽然还了阳,他举起手只见苍老的表皮上血管像冻死的冬虫那样虬结着,底下并没有血液在涌流。

路过几个举着旗杆疯跑的孩子,嘻嘻闹闹拽着的几只风筝嗖然而过,连模样都看不清,就已经走远了。

他就像一只才出墓穴的怪物,望着这风朗气清的天气,明明是身为守灵无限依恋着的一切,但复归落地,阳光照在身上时,竟让躯体无所适从起来。

他像错位的人,恍惚大梦一场,旁观了太多故事,再也不能想起当年自己身在其间的喜乐悲欢。

“哎——”游荡无依的老道士在清野被人喊住,手舞足蹈地比划,“你叫什么名字?你是算命的?我家新生了个大胖孙子,能请你帮我算一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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