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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极品亚龙

 

“这枚龙蛋,我的天…安格力思大人,我有几个问题,请你一定要如实回答!”

捕龙人以颇为急切的语调询问着,全然不复先前的淡然。

这等大幅度转变的态度,也令雄龙不由得有点心里发虚:“咳咳…怎么了,你随便问吧。”

捕龙人:“这枚龙蛋从何而来?”

雄龙:“自然是我家的崽儿。”

“既然是你家的子嗣,你身为父亲的你又如何会狠下心来将子嗣贩卖…大人请恕我冒昧,虽然龙类大多贪婪,但是,我还从未听闻过将孩子拿出来买卖的龙类,闻所未闻,这与龙类最看重的尊严相驳斥!”

这一次,捕龙人的语气明显要严厉许多,但偏偏又十分有道理,令雄龙无从反驳。

“咳咳,的确是我家母龙下的崽儿,但是不是我的,就说不清楚了,我想你应该懂得吧。

这个秘密,我希望你能烂在肚子里,否则,哼哼…”

雄龙安格力思沉吟了一番,才将这家丑之事给揭露了一下,还不忘出言威胁一番。

“安格力思大人,这里没有外人,我希望你能明白事态的严重性,接下来,我的问题你必须得如此回答,请问,这枚龙蛋的父母,有一方是巨龙吗?货真价实的巨龙!”

捕龙人的目光透着一股审视的意味。

直到此刻,雄龙安格力思才意识到这是怎样一双犀利的双眼,也是直到此刻,安格力思才领略到捕龙人的强大气场。

说到底,捕龙人的是以捕捉龙类为生的存在,甚至在古王国时期,大半的屠龙勇士都是出自于捕龙人这个庞大的组织。

虽然近年来,捕龙人收敛了不少,但是,收敛,并不意味着没落。

若是捕龙人组织有心想要对付安格力思,兴许过不了几天,安格力思的龙肝就会被端上人类的餐桌,流经众人的肠道组织,化作野草的养份,体会融入大地的感觉。

“巨龙?不可能,我家那母龙怎么可能被巨龙看上!我那老婆,最多,就是和隔壁山头的龙雀有些关系…”

安格力思用力甩着龙脑袋,矢口否认巨龙的可能。

成年期的巨龙何其强大,那可是传奇境界的伟大存在,降临之时,浩荡的龙威席卷天下,途径之地余留的龙威,安格力思就算远在千里之外都能感受到!

“对了,我没办法通过血脉缔连查探,话说,这崽子的血统,到底有多高?”

“很高——很高——乃是亚龙层次的顶点,【极品亚龙】!”

捕龙人此言一出,惊得安格力思的鳞片都险些炸立起来,“这么高!”

巨龙之间的差距颇大,如耀阳般灿烂的金龙与号称巨龙之耻的白龙自然是没有可比性,同年龄阶段,前者一尾巴下去就可将后者抽得半身不遂。

同样的,亚龙之间同样分为三六九等,依据血统划分,依次为【下品,中品,上品,珍品,极品】。

而极品亚龙,则是亚龙种血统的极限层次,若是再前跨一步,亚龙便能返祖为巨龙层次,一跃成为大陆最顶尖的生物之一。

所以,极品亚龙还有另一种称谓——半巨龙!

这由不得雄龙安格力思不惊骇莫名,须知就算是它这位沼泽地丛林一霸,都才算是中品亚龙。

若是让其生母塞西娜知晓它拉出来一枚极品亚龙蛋的话,那激动之下一发亚龙息将龙巢掀个底朝天都实属正常!

不行,得让这龙崽子滚远点,免得成长起来之后威胁我的沼泽霸主地位…

一番思量之后,雄龙还是硬着头皮道:“你还买不买了,以前的价格不行,太低了,咱们另外谈个价,实在不行我令寻买主!”

“别别别,价格好商量,只是我没有带那么多的财物,咱们另外谈个价格,约定日期,在商业女神的见证下签订契约。”

紧接着。

一龙一人进行激烈的口舌商定。

最终,签署了一笔大数额交易契约之后,捕龙人如愿以偿的将方宁纳入怀中。

至于契约上的交易金是由不得捕龙人弄虚作假的,否则,商业女神降下的神罚不是他一介凡人所能承受的!

随后,又是一段乏味亢长的旅途,困居于蛋中的方宁自然没有饱览异界风情的机会。

经过时长五日的血脉挖掘,方宁可以感受到四肢的力量逐渐变得强有力起来。

只要方宁有那个心思,那么掌生的利爪顷刻间便能划破对他而言已经极其脆弱的蛋壳。

但可惜的是,现在还不能选择破壳。

血脉的挖掘一旦离开了蛋壳,可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这等捡芝麻丢西瓜的事儿绝对不在方宁的考虑范围之内。

不就是十几天的时间吗?

他方宁等得起!

作为横跨了大半个宇宙而来的生灵,方宁的耐心被磨炼得极其坚韧,十几日的时间,对他而言倒长不倒长不短,可以忍耐一二。

耳畔间,贩子的吆喝声,马匹的踏蹄响,车轮轱辘碾过石子透来的颠簸,车夫抽甩皮鞭的破空响…

方宁只能依靠于听觉感受这个世界,籍此判断周围的环境,应该是城镇集市内。

想不到雄龙与捕龙人的交易地点离城镇如此之近,这才没多久,便达到了集市位置。

方宁终究是被蛋壳局限了观察力,殊不知,这位捕龙人在刚才通过了一处魔法传送门横跨千里之距。

只不过,由于魔法传送阵附近人口众多,喧闹声掩盖了那几乎无言的交易过程罢了。

周围的喧嚣声在不断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陆陆续续出现的一道道“请出示通行证”的威严之声。

“这是到了哪里?”

蛋壳内的方宁琢磨着,“难道是捕龙人商行?”

方宁降生于这个世界并非是偶然,而是有计划,有组织的施行穿越。

在穿越之路启程前,都会对选中的世界进行踩点,这项任务大多是由大力研发的侦查仪器完成。

世界有无正常生物圈?

世界是否符合降临条件?

世界的生物社会构造如何?

逐渐精细到风土人情,大类的组织。

而捕龙军团这种大型组织,自然逃不过侦查仪器的眼界。

而这些关于世界大致的零碎知识,以及基本了解,也通过【远洋舟123456】的记忆灌注手段植入方宁的脑海内。

而捕龙军团既然以捕杀龙类谋利,那么自然就会存在着贩卖龙类产品的渠道,而捕龙人商行,则是在这种背景下的产物。

不过,即便是落入了捕龙人商行之中,方宁也没有心若死灰,乃至于还稍微有点儿庆幸。

因为他很清楚,捕龙人商行,乃至整个捕龙人组织的行事规则,像方宁这种极品亚龙崽,他们只会希望方宁安然无恙的破壳而出,茁壮成长!

为啥?

原因很简单,一条活着的亚龙,其价值要远超于死去的亚龙。

捕龙人从不会轻易杀死亚龙,即便是在捕捉亚龙的过程中遭遇了激烈的抵抗,捕龙人也会优先采取车轮战的方式将亚龙的体力消耗殆尽,再生擒活捉。

而捕龙人商行所交易的龙类制品,比如龙类血肉,组织器官,血液,龙油等物品,大多是来自于比亚龙种低上一层次的龙兽种。

只有极少数的龙类制品取自于亚龙种,并且大部分都是烧村屠城的恶龙,或者干脆是捡来的因为自然原因而死亡的亚龙种的尸首。

所以,至少在安危问题上,方宁大可不必担忧。

总比落入某些疯魔的巫妖,或者被邪恶的亡灵术士肢解解剖的下场好了数千万倍!

不出意外的话,方宁会被捕龙人商行以高价贩卖给大陆上的各大王国,甚至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成为大型拍卖会的重磅商品之一。

因为对于王国而言,方宁这条极品亚龙乃是绝对的香饽饽一个,而一切的缘由,皆是因为龙骑士阶级的存在,才令亚龙种变得如此炙手可热!

龙骑士,乃是各大王国的战略性存在之一,也是各大民间内的常客主角。

无论随便拉来大陆各个阶级的幼年孩童,询问他们最希望成为什么,那么孩子们十之八九,都会铿锵有力地回答:“成为龙骑士!”

而亚龙骑士,同样属于龙骑士这一阶级。

虽然,亚龙骑士无法像巨龙骑士那般,一经诞生便能挤入国家级的核心层次,在地位上离巨龙骑士有着难以弥补的差距。

但是,对亚龙骑士而言,挤入国家的贵族阶级乃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况且巨龙的数量极其稀少,且挑选龙骑士的眼光极其挑剔,更多的时候都是看心情,并且,绝大部分时间,巨龙在挑选龙骑士的时候,那心情都不会太好…

亚龙虽说要低低上一个门槛,可那好歹也是条龙啊!

比之成为巨龙骑士那般缥缈得不切实际的梦想,还是亚龙骑士来得实在一点。

一旦一位平民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一位亚龙骑士,那么,获地封爵,便是整个国家对于一位亚龙骑士诞生的褒奖!

这在大陆之上,乃是约定俗成的惯例。

并且,身为极品亚龙,半巨龙一般的存在,有极大希望在成长过程中返祖为巨龙的可能!

骑着方宁成为亚龙骑士,那含金量定然非寻常亚龙所能媲美!

故而,方宁这种亚龙的存在对于一个王国而言是具有特殊意义,希望跻身贵族的平民,在贵族家庭中不受待见的旁系,乃至于渴望更近一步的贵族子弟,都可以依靠方宁实现自己的梦想…

对此,方宁只想回复一句话:哼!想骑小爷,那得问问小爷的獠牙利爪同意否!”

最终,方宁还是被就位于捕龙人商行旁边仅有一墙之隔的王宫派人接走,充分阐述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

并且,偶然间听闻到的“驭龙国”三个字,更是令方宁确定了自己的位置地点。

传闻,驭龙国乃是龙骑士最初的发源地,每一位骑士需要与巨龙或者亚龙在龙神的见证下缔结“苟富贵,勿相忘”之类的精神契约,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龙骑士。

而驭龙国王宫布局的正中央位置,则是龙骑士的诞生地——龙契圣殿。

据王国史料记载。

龙契圣殿于驭龙国建国立业之初便已存在,乃是伟大的龙神降临此地,将龙骑士契约魔法传授当时的驭龙国开国大君,自此,历史上赚得各位审核官们一次次颔首微笑,并得来一个个绝对高于入殿标准的分数,将那本就为数不多的入殿名额通通挤占。

余下的平民子弟,若是囊中的钱财能够赚得审核官们的眉开眼笑,那么问题也不算大。

但若是撇开这些关系条件,全靠自己奋斗的话,除非是天纵奇才,否则还真入不了审核官的眼…

而扎堆的年轻人,有那么一位存在,则是稍显异类。

一身寒酸佣兵常用的劣质制式皮甲,与之娇小的身材相比,皮甲尺码偏大,一看就晓得是从武器店里淘来的二手次货。

一头莹白的发丝中偶尔夹杂着一小束亮银色的发丝,在阳光的照耀下随着微风的拂动而熠熠生辉,宛如素雪裹银缎,极其养眼。

同时,那精致秀气且尚带稚气的五官配以牛奶般白润的肌肤,再搭以婀娜态初显的身材,种种因素聚集起来,足以引来无数觊觎的目光。

特别是在女孩不经意的晃头动作将发丝之下微微泛尖的耳廓显露出来时,那种窥伺的眼神变得更加贪婪。

对于驭龙国的人而言,精灵血统代表着美丽的异域风情,以及别致的吸引力。

全大陆的人类都知道,精灵这种类人生物的颜值无可挑剔,即便是天天抠脚的乡野莽夫的子嗣体内只要掺杂了一丝丝精灵的血统,那么那等容颜都绝不会令人失望!

“啧,早晓得应该把砍材的斧头带上的。”

其实,这位名为金萝丝·阳月的混杂着精灵血统的女孩在前不久也还有一套稍微值点钱的旧式锁子甲,以及一口保养得光洁亮丽的战刀。

但是,为了凑足手中的这袋子孝敬金使得审核官们展颜一笑。

那些金萝丝辛苦打拼赚来的武器装备连同着家中的积蓄一起被塞入了钱袋之中,换来黄澄澄的,足足十枚驭龙国金币。

须知在一家两口年开销不过两金币的平民家庭中,凑足十枚金币何其艰难。

可以说,金萝丝的整个家庭都似被刮刀来回擀过千百遍的干羊皮,再也挤不出丁点儿油水来。

万幸的是,金萝丝拥有一位善解人意的母亲,愿意陪着她一起来一场豪赌,只为了女儿眼中那渺小的希望。

队伍在缓缓向前推进。

这已经是金萝丝]别于胸口左侧,毫光烁烁。

五官立体,英俊朗逸,兼具男性的阳刚与贵族的优雅,放眼整个王国都是少有的俊俏青年,同时也是整个王国的翘楚之辈。

在受到贵妇小姐们欢迎的程度上,足可与大卫王子分庭抗礼!

班杰明·红宝石侯爵,不足十六岁便已承袭侯爵爵位,时至今日,仍旧不满二十岁,不及弱冠之年。

作为红宝石家族的,结果评论区空得连个骂我的人都没有的时候,我就有些感慨啊。最后,亲爱的读者,我爱你们,不要嫌弃咱肉麻哟~

“魂…被动摇了…”

“到底是谁?”

祂自虚空中苏醒,祂的气息令无尽星辰为之颤栗,祂的双眸比之星团辉耀更加璀璨,祂的身躯横亘鸿宇中的万古疆域,无边无际。

细细看去,其项背之上竟有无数比之一个世界都还庞大的生灵在繁衍生息,就连远古时代以体积著称的泰坦比之亦是小巫见大巫。

因为心生感应,祂的目光便随之遥遥望去,这一眼,径直无视物质粒子的阻碍,超越了光芒与时空,直达那一方世界节点。

神灵的意志旋即降临了!

视线之中,一处如小行星群带般悬浮水晶块中,一条如同镶金黑曜石般漂亮的龙类生物正在专心致志地刨挖着水晶内的光源。

“噢?一条混血儿,体内混杂的竟是故友那一族群的血脉,难怪不得喜欢吞噬掉魂,真有趣的孩子,只可惜啊,命不久矣!”

祂感慨了一句,只是一睹,祂便能够推算出那混血儿的大致死期。

祂的血脉与故友的血脉并不是如此好兼容的。

宇宙中每年诞生如此之多的混血儿,绝大部分都是以一种极强的血脉为主宰,弱势的血脉臣服而兼容。

而同层次的血脉力量,就如水火不容般互相排斥,一旦相遇,便只有较出个高下方肯罢休,当然,最多的结果基本都是玉石俱焚。

而只有极少数的天眷宠儿,体内的同层次血脉才能达到一种奇妙的平衡,成为脱颖而出的完美混血儿。

只不过,完美的混血儿少之又少,兼容顶级血脉的混血儿更是少之又少!

至少,那条大嚼着光源的龙类并不在其列。

“嗯,这粗鄙的灵魂重塑手段,还有这走极端的血脉挖掘方法,不知后果轻重,果然是那群异界来者的手笔!”

轻蔑地打了个鼻哼,祂极其不屑地道。

作为眨眨眼便可视察诸天万界的存在,祂自然知晓异界来者这批特殊的群体,以及后者所干出的那档子事。

不过这群异界来者并没有威胁到本宇宙的安定,至少目前是这样的,故而祂依旧是保持着观望态度。

而见多识广的祂自然能够看出那混血龙类改造痕迹极其严重的灵魂,以及那隐患颇大的杂糅血脉。

别看现在那条混血儿胃口挺好,还在乐呵呵的嚼噬着“魂”,但其实这是一种变相的身体预警!

故友的血脉比较重视“魂”的力量,而血脉的本能催动着这混血儿不计后果的吞噬来源不明的“魂”,代表着故友血脉已经有了危机意识。

因为被改造的灵魂入主躯体,导致它的力量衰弱,难以抗衡祂的血脉力量,即将被打破微妙的平衡。

血脉的平衡一旦被打破,轻则血统崩溃,瘫痪难行,重则当场暴毙!

也许这混血儿成长到下一个阶段,或者是下下个阶段,血脉上的弊端便会显现。

介时,兼容性被打破,两股血脉暴起争夺主导权,最终的结局基本都是两败俱伤,而这条混血儿也会落得个凄凉的下场。

口溢鲜血而亡都算的上是善终了,更真实的情况可能是筋脉寸断,血液暴乱,灵魂崩塌,但是碍于龙类的强悍生命力,一时半会儿又死不了,只能痛苦得哀嚎打滚,嗓子都叫哑了还死不了的那种…

前途晦暗,怎一个惨字了得?

“算了,让这小家伙一直啃那些魂也不是个办法,好歹也是苏醒以来第一眼看见的小家伙,吾就勉为其难地赠你一份小小礼物罢。”

祂的双眸迸发出一缕光辉,那道光辉裹携着一件奇物,瞬息之间跳跃空间节点,降临于育龙池之内。

那是一滴血液,在近乎失重的空间下呈现出完美的圆球状,其颜色与那条混血儿身上灿金色鳞片完美相印,远远看去就像是一颗被抛光打蜡后的黄金球。

“这是什么?”

突然之间,占据了心神的欲望被压制,腹中的饥渴感也如潮水般褪去,方宁顿感心思通络,精气神清明。

一丝丝暖洋洋的光芒泼洒在方宁的龙躯之上,透鳞入体,仿佛全身的毛孔都舒张了似的长羽毛的地方有毛孔,他不禁抬首望向那颗灿金色的圆球,静静浮立,悬于头顶,就如一颗人造太阳似的。

“怪事儿年年有,今天特别多哈,这都第几次了,自打我进了这育龙池里面,就不得安生。”

毕竟不可能像大多数肥皂剧里面那般,喝醉多了酒第二天起来就啥也记不得,比撞墙失忆都还离谱。

故而,即使先前被欲望彻底占据上风的时候,尽管就像喝了假酒般的头脑晕沉沉,但方宁仍旧能够记得大概的过程。

粗略算一下,方宁所刨出来并吞噬的光源绝对不下十指之数!

但是这金球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何时出现,从哪儿来的?

费解的方宁纵使是想破了脑袋也没能得出个答案。

“请问一下,这金球是谁家的,不要的话…我就拿走了哦!”

礼貌性地朗声询问了一句,得到的结果却是无人应答。

宇宙另一端的祂则是默默地闭眼,继续陷入沉睡,丝毫不将方宁的询问当回事儿,宛如听了那么一两声狗吠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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