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分尸案
“阿宇,你说说,人被杀就会死吗?”
我停下手中的筷子,盯着桌沿,揣摩着学长的意思。
学长突然抛出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本该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心中竟然涌起一股奇妙的情愫。荒诞不羁,却令人无法直面。
“什么叫人被杀会不会死,‘被杀’这个动词再先,死只是一种状态而已。”
我回过神来,机械般地回答。
“不不,我不是在跟你玩文字游戏。”
“那是什么意思?”
“你可以再拓展一下想象的空间。”
我大概懂了。
“确实有的人会难以直视朋友或亲人的逝世,在他们的心中死掉的人大概是一直活着的吧?这也可以解释幽灵的存在,据说当人对已故之人怀着的强烈念想到达一定程度之后,就会看见幽灵,以前的民间怪谈不都是这样的吗?”
“有没有更好一点的解释呢?”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我甚至有点怀疑提出这个问题的你,这边——”我用食指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有点问题。”
“其实我最近在创作,想收集有意思的素材,这也算是我荒诞的提问吧,抱歉。”
学长合掌向我道歉,随后抓起酒杯一饮而尽。
“你也别想太多,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吧。”
我点头同意,之后没有再多说,只是闷头喝酒。
真是个令人不舒服的提问。
“对了阿宇,你跟彤雪最近怎么样?听说你们同居了?”
“不愧是学长,消息灵通的不得了,怎么打听到的?”
“没什么,有一天恰好看见你们两个一起回公寓,我就在想‘这家伙该不会已经和女友同居了吧’,不过也很正常呢。”
彤雪是我的女朋友,我们的交往时间不算长,只是她某天歇斯底里地朝我抱怨宿舍生活的种种,我也半开玩笑地提议要不要搬进我的公寓,没想到她一口就答应了,那是我都能拿得出来。不过也正因如此,我还没有自己的车,每次出警要么开警车要么坐地铁,从家里出发的话很难及时赶到现场,因为这一点我挨了不少骂。
我一路小跑到地铁站,与平常的案子不同,出了人命的案子实在不敢怠慢。我在井口地铁站下车,刚出闸机时,发现了有趣的一幕。旁边的保安办公室的桌子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刀具,看到这一幕的我吓了一跳。
“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吗?”
出于职业习惯,我还是决定询问一下。
“昨天是防暴宣传日啊。”
“防暴宣传日?”
“没错,进入地铁之前,长度超过10厘米的刀具都要被扣留,否则无法乘坐地铁。除了地铁,只要是人群聚集的地方都要进行安检。你看,仅仅用了一天,就扣留了这么多的刀具。”
地铁保安强打着精神给我解释,看起来是个值夜班的小哥,现在一定非常困吧。扣留的刀具各式各样,最常见的就是军刀、菜刀、以及长度超过10厘米的水果刀,当中也不乏实打实的管制刀具。
“怎样的刀具才不会被扣留呢?”
“嗯大概是那种小size的水果刀吧,只能用来切切苹果的那种。”
起初我并没有多在意,因为有工作要处理,便匆匆离开了。
虽说才到十一月份,细雨夹着阴风还是吹的人受不了,我捂紧着风衣走出了地铁口。一大早就面对着如此阴沉的天空,整座城市灰蒙蒙地,仿佛做足准备展开凶杀案的序幕。
我大学时爱好摄影,毕业后加入警署,因在简历表上填写了“爱好摄影”一项,便被队长以“发挥长处”为由,将拍摄取证一事推到我身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工作实在是累爆了,相机很重且不说,需要拍摄的证物也很多,一天下来至少要拍摄百来张照片,工作结束后感觉双臂都要垮掉了。更别提在车祸现场中面对被撞得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尸体,还要强忍着巨大的恶心按下快门键,以及某些猎奇凶杀案中的无头尸体和死者的残肢,每每想起这些,我都会感到一阵反胃。
这个工作真是辛苦啊,希望今天不要出现那么可怕的尸体,这是我作为一个拍摄者唯一的愿望。
案发地点在井口中心的高端酒店,我走到酒店楼下,刚一进门就发现大堂挂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人头上有一根细线,细线的另一端挂在天花板的吊灯上。
开幕雷击。
面对这种突然的刺激,我“哇”地一下叫出了声。
不远处一位穿着制服的大叔看见此景,慌慌张张地小跑过来。
“对不起对不起,吓着您了吗?这只是一个装饰品,请不要害怕。”
“我快被吓死了。”
“其实我们酒店昨晚开了万圣节party,恰好这个人头装饰还没来得及取下来,大清早的就给您这种惊吓实在是不好意思。”
“万圣节party,听起来好像挺有意思。”
昨天好像是万圣节,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话说我上一次过万圣节是什么时候呢,一年前?还是五年前?总之是学生时代的事情了。
“哈哈,其实就是个spy晚会啦。我们十二月会办圣诞节派对,有兴趣的话请务必过来参加。”
“不必了,光棍节派对可以叫我。”
我撂下一句话便径直朝二楼走去。
警署里的其他警察已经先到了,正准备拉开警戒线。我朝其中一个瘦高的警察打了招呼,出示了刑事科的工作证,便穿越警戒线直奔楼上。
犯罪现场在206号房,门口稀稀疏疏地站着几个刑警,似乎正在交谈。正面对着我的陈中越刑警发现了我,便停止了交谈,向我做了一个“过来”的手势。我加快了步伐,穿过长长的铺着红黄地毯的走廊,右手扶着胸前的相机。
陈中越刑警表情十分凝重,他的表情实在是让我吓了一跳,我试图用眼神向他传达询问,他摇头,怀抱胸前的右手指了指房间内。
“你进去就知道了。不过,保险起见,你最好拿上这个。”
对方掏出一张白色且扁平的东西。
呕吐袋。
“这是什么意思,前辈?”
我苦笑道,虽说内心已经十分了解后续的发展。
“接下来的场面可能会很刺激哦,新人。”
我跨入房内,眼前的事物让我吃了一惊。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使用过的白色的被褥平整地铺在床上,唯一的隔间只有进门右手的洗手间。唯一的一扇玻璃窗正对着门,目前关闭着。同样正对着门的还有一具瘫在在椅子的尸体,看起来没有处理过,是原本的犯罪现场。
死者‘坐’在门前的椅子上,面部朝着正门方向,而身体却是朝着桌子的方向。从外表看是个女性,上身正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可惜在心脏处被大片的血迹所污染,上衣的血液已经凝固,变成了红黑色,仿佛一大块胶体黏在死者的胸部。从伤口处流出的血液顺着衣服流到地板上,椅脚处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
尸体没有脸,或者说,尸体的面部被疑似钝器的东西反复殴打,导致血肉模糊而分辨不清。一进门就能看见如此恐怖的脸部朝着我,无论是谁都会被吓一跳吧。
脸部分辨不清,可能是无面尸诡计,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用那种手法了。
更吓人的地方,在死者的脖颈,她的脖颈似乎被砍断过,然后被人使用黑色的针线缝合了起来。乍一看确实有“缝合头部”的感觉,凶手是一个有恶趣味的杀人狂,将女性的头部用刀砍下后又照原样缝合回去。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我绕到另一边,脖子的另外一侧并没有缝合或者受伤的痕迹。也就是说,尸体的脖子右侧被残忍切开并缝合,而另一侧完好无损。缝合伤口的手法十分粗糙,像是暴力完工的作品。
死因似乎是被利刃刺穿心脏,刺穿死者心脏的凶器不知所向,我谨慎地穿越现场,举起相机为尸体的不同角度拍摄,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死者的左手落在离尸体两米远的地上,残肢的周围有大量血液,似乎那边才是作案的位置。尸体左手手腕的断面毛毛糙糙的,说明两个问题:
1犯人的切割手法不精。
2凶器不够锋利,不可能是砍刀或者斧头之类的管制刀具。
造成这一切的的凶器不知所向,我谨慎地穿越现场,举起相机为尸体的不同角度拍摄,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连衣裙上的血迹十分不自然,胸口的血液凝固成一片,而更低的位置,比如腰部和裙摆处,也分布着少量血液。这些位置的血液不是飞溅上去的,看起来更像是人为的涂抹。顺着视线往下移,腿上的丝袜几乎没有血迹,因为这个位置比较尴尬,我不好意思举起相机拍摄。简单地观察后,发现丝袜完好无损,没有一点勾丝,如同穿上新内裤迎接新年一样干净清爽。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死者身材十分苗条,脚踝也很细,而脚上的黑色运动鞋对于死者的身材来说似乎太大了,一眼就能看出是双不合脚的鞋子。
“你在看什么?”陈中越不知何时走了进来。
“没什么,只是她的鞋子,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仍然觉得这双鞋子和死者的穿着格格不入。
“运动鞋究竟能不能搭配黑丝袜。你想问的其实是这个吧?”
“太大了。”
“什么?”
陈中越提高了声调。
“鞋子太大了,估计是个意外。”
我又想起那个被切断的脖颈,刺穿心脏和切断脖颈究竟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在侦探中,凶手往往老奸巨猾,凭借超高的智慧在犯罪现场留下伪证,目的是引诱侦探和警察往错误的方向推理。然而跳脱出中设置的情节,在现实犯罪中制造伪证是十分困难的。凶手难以预测侦探的判断,再聪明的罪犯留下的伪证也的伪证也未必会引导警方进行错误的推理,而会留下更多的线索反过来暴露自己。
犯人为什么要做出这种多余的举动,把伤口缝合的必要性在哪?
“虽然是一具破破烂烂的尸体,但我们已经查处死者的身份了。刘月芸,女性,23岁,未婚,职业不明,于昨天入住这家酒店,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嗯,是一起十分残忍的凶杀案。”
“犯人在砍下尸体的左手后并没有取走,而是原封不动地放在地上,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啊。”
“会不会是忘了取走。”
“怎么会呢,假设凶手是个对女性的手掌有异常兴趣的家伙,杀人肯定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这种‘人体收藏家’怎么会把战利品遗落在现场呢?”
中越的话听着让我犯恶心,配合上现场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我几乎要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我赶紧打断这个话题,转而对房间的其他地方进行取证。
一米长的双开玻璃窗,紧锁,没有灰尘和指纹。死者的手提包掉在地上,钱包、口红、其他杂七杂八的我分不出来这些是什么化妆品散落在提包周围。其中还包括一样值得注意的物品——粘血的小铁锤。
“看起来像是一个工具。”
我观察着铁锤,喃喃说道。
“不要碰那个,那是唯一一个遗留在现场的凶器。”
我的视线移到旁边的床上,白色的被子十分平整,看起来没有被翻开过,上面散落着一套女性的内衣裤。
居然还是情趣款的,有点吃惊。
这种东西,为什么会在床上,难道说
其实刚刚观察尸体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了。
“没错,我知道身为男人的你此时此刻正在想些什么。”陈中越神出鬼没。
“搞什么,原来你们已经彻底调查过了?”
“没错,在侦探到来之前,已经彻底调查过了,连这种程度都调查了。”
他指了指床上的内衣,露出无奈的笑容。
“死者穿着连裤袜,却脱掉了内衣裤,会不会是”
“不是的不是的,只是很普通的连裤袜而已。”
对方急忙摆摆手,打断了我不切实际的想象。
“那样不是很奇怪吗,究竟有哪个奇怪的人会这么穿啊?”
“确实,如果犯人是脱光死者衣物再进行凶杀,且不论给尸体穿衣服的操作,就单论穿丝袜这一点,完全就是多此一举啊。”
“有可能是给尸体穿衣服的情况吗?”我开始迷惑。
“有,其实刚刚你没发现,连裤袜并不是穿好的。因为可能会有点不尊重死者,所以我就不给你展示了。实际情况是,连裤袜只拉到了大概大腿根的位置,大腿根往上的部位是裸露的。”
听中越这么说,我又重新观察尸体。连衣裙的裙摆不长,有相当一部分裹着丝袜的大腿暴露在外面,而大腿根往上的位置由于被裙摆遮挡,完全看不出裸露的部分。
“请问,我可以看看吗?”
我仍然想一探究竟。
“请便吧。”
中越说完便背过身去,可能是觉得这种行为比较尴尬吧。
我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捏住裙摆的一角,慢慢往胯的位置拖动。丝袜剩余的部分堆积在大腿根部,看起来就像丝袜脱到一半的程度,难道死者是在脱丝袜的途中惨遭毒手的吗?再继续往下看,白皙的大腿缓缓浮现,再往下看
我收手了,了解到这种地步已经足够。
“果然令人不忍直视。”
视线从不该看的地方转移到地上,在椅子腿旁边,散落着大量剪成碎片的黑色物质。
应该是头发吧。
“中越,这些是死者头发吗?”我问中越。
“应该是的,尸体的发梢有被剪过的样子。”
“给尸体理发?这个案子越来越奇怪了。”
我继续在房间中自由走动,观察一些看似有价值的线索。
缝合伤口所使用的针线散落在地毯上,针的一端带着血迹。
“这些针线是从哪来的?”
“酒店房间自带的,这种高端的酒店居然连医疗箱都配备了。”
在另一张桌子上,放着一盘没吃完的咖喱牛肉套餐。
“这个套餐也是酒店配送的吗?”
“我想应该是的,过一会你就知道了。”
很快,从外面进来一个身着制服的小伙子,看着屋内的尸体瑟瑟发抖。
“别害怕,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们吧”
陈中越试图安抚小伙的情绪。
“是这样的,警察先生。我负责过这个房间的晚餐配送,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间点,我想,大约是在是在昨晚的19点之后,但不会超过19点10分。”
“她还活着吗?”
“她还活着,并且对我说了一声谢谢。”
“房间里有其他人吗?”
“这个我不清楚,看不到房间里的情况。”
“有什么能证明你送餐前以及送餐后的行动。”
“每份套餐都带有小票,小票是晚餐制作完成后立即打印出来的。我的同事可以为我作证,我在小票打印完毕后立刻开始送餐,并很快返回了后厨。”
陈中越用眼神示意我,我拿起放在餐具之间的小票,票据上清楚地写着打印时间。
“19点07分。”
“从后厨运送过来,起码有3分钟的时间。很好,你还有没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地方。”
“这种工作我一天要跑几十趟,是在说不上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地方。”
“很好,辛苦你了,回去工作吧。”
陈中越拍了拍他的肩,露出赞许的眼神。然而小伙还留在原地,支支吾吾地想说些什么。
“硬要说的话,说起来有点难为情,她当时穿着一套很性感的内衣,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穿着内衣来取餐的女性客人虽然并不少见,但像她这样的美人,无论是谁都有那一么一瞬间被勾走了魂吧。”
我将月芸与这桩猎奇的杀人案件紧密联系到一块,竟没有注意到她原本是个美人,虽然脸被毁得血肉模糊,但多多少少也能从身材看到一点。
陈中越又一次用眼神示意我,我迅速地从口袋中取出手套戴上,将床上的内衣拿起。
“你看到的,是这一套吗?”
“我对女人的胸罩款式并不了解,单从颜色上来看,应该是的。”
小伙走后,我感到有些疲惫,刺鼻的血腥味充斥着我的鼻腔,在犯罪现场待的时间太长了。
“对了,还有一个重要的情报没有告诉你。”
“请说吧,不过我可能支撑不了多久。”
头好晕,尸体、血液、残肢,我的世界天昏地转。
“死者的腹部被烧了一个大洞,我怀疑是浓硫酸之类的化学药品。”
“被烧了大洞?情况如何?”
“胃和肠子都被烧坏了,从外面看,她的腹部简直就像一团红与黑的混合物。我知道这让人难以接受,但也请你”
我明白他的意思,这种事无论如何都得有人去做。
“请你搭个手。”
陈中越帮忙将尸体的裙摆撩起,那一瞬间,一股刺鼻的恶臭扑面而来,令我几乎晕倒。
蛋白质烧焦的气味与尸体腐败的气体混合起来,应该不止于此,听说人死后腹部会产生一种难以言喻的恶臭气体,就连十层的口罩都抵挡不住。
腹部的情况非常糟糕,伤口周围的皮肤黑糊糊的,透过伤口能隐约看见粘成一团的肠子,胃则只剩下半个,另外一半与血液一同成为了红黑色的不可名状物体。忍着恶心拍完照片,我缓缓站起,顿时眼前的世界开始变得昏暗。
低血糖。
看来不吃早餐也会有弊端的。
随着低血糖带来的目眩,一股冲击力几乎要从胃溢出,我扶着墙,从口袋中掏出呕吐袋。没时间了,我粗暴地撕开袋子,往袋子内疯狂喷射绿色液体。
“哎呀哎呀,不要在现场做这种事啊。”
在警局内,我们见到了案发现场的。至此,市政府开始承认侦探这一特殊职业,侦探们通常与警方联手,侦探负责指挥与分析。而普通警察则作为侦探的下手,对侦探们言听计从,只要是从侦探嘴里说出来的话,愚蠢的警察们都将其奉为圣旨。
侦探通常从表现优异的警察中脱颖而出,全市大大小小的警察约有800多人,而侦探只有不到十人。除了侦探外,还有“名侦探”的概念。只有被授予徽章的侦探才有资格被称为名侦探,而在我身旁的这位,正是唯一一个被授予徽章的名侦探。
初代目名侦探。
我们穿过走廊,来到另一个审讯室,坐在里面的黄毛小伙似乎已经等候多时。这个黄毛小伙估计就是另一个嫌犯根豪,约莫二十岁上下,是个肌肉发达的猛汉。
刚刚坐下,歇洛镜便开始提问:
“昨晚你为什么要出现在案发现场?”
“因为我想杀了这个女人。”
没想到根豪居然如此耿直地说出自己的目的。
“说说你的计划吧。”歇洛镜继续问。
“昨天晚上,她约我到酒店碰面,虽然不知道这个女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我能猜到,她一定会死在我手里。就像你们听说的那样,我带着一把水果刀就糊里糊涂地去了。可能是我身上散发的怒气太夸张,在大堂就被保安拦了下来,谋杀计划就此告终了。”
“还记得你到达酒店的时间吗?”
“应该是19点20分左右吧。”
歇洛镜听完,用眼神示意我,我赶紧将这一信息记录到手册上。
“你有证据证明19点20分之前你不在案发现场吗?”
“在来的路上我进了便利店,在店内购买了一把本要用作凶器的水果刀,按照路程推算的话应该是19点10分左右。”
“嗯听起来确实没什么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会派人去调查。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想杀害月芸小姐。”
“我没必要和你们说。”
“那就走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