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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带走小说 > 蒲公英的第四人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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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的夜晚总是不眠的,我端坐在电脑桌前,戴着我的金框眼镜,用平板电脑画着设计图,顺带用电脑查询相关。

桌子震动了一下,我闻声望去,见是手机简讯的通知,便滑开手机、输入密码,然後打开了我的le。

「你在做什麽?」

见到是程玉发来的短讯,我轻轻一笑,点开输入栏,用着极慢的速度输入了文字。

「画这次联动的设计图,你呢?」

我不喜欢用太快的速度去输入文字,慢一点的话,我就可以反覆咀嚼这段话会带给人的感觉,我并不想让别人误会或曲解我的意思。

「跟你说个好消息。」

光是看着这句话,我脑海里便能自动浮现出她轻盈一笑时的样子,便回覆道:「什麽好消息?」

她似是想创造出华丽的仪式感,一连发了三张bai心的贴图,才写道:「我跟邢绍订婚啦。」

我嘴角边的笑容突地一僵,拿着手机的手宛若石化了一般,看着接下来从我们的聊天页面不断冒出的小贴图,我竟不自觉地有些鼻酸。

虽然早料到会有这一天的到来,但即使早已做了心理准备,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我还是有一种想狠狠大哭一场的冲动。

「预计在今年的十二月完婚,我的婚礼邀请函已经准备好了,你可别跟我说你到时候有事别来哦。」

我咽下了喉间的酸涩,在输入栏里继续缓慢地写道:「我会来的。」

我下意识地看了看电脑右下角所显示的日期。

九月二十六日,凌晨零点五十二分。

第一次见到程玉,是在高一刚开学没多久时。

她的父亲因为工作原因,搬到了我的高中附近,她也就这样在开学後一个月才匆匆搬来我的学校。

程玉很活泼、开朗而又大方,老师请她上台做自我介绍时,她不慌不忙地走到了讲台上,平时别人穿着有些俗气的格纹裙子,在她身上却是如此的雅致古典。连那件藕粉se的短袖上衫也是那般的美丽,将她那清秀的面容显得娇俏可人。

她走到台上,拿起离她最近的那根白se粉笔,眼里噙着笑意,抬手便在黑板上洋洋洒洒地写了两个大字:程玉。

转过身来,用那几乎可以说是震撼世界般的大嗓门,道:「我叫程玉,程玉的程,程玉的玉。」说完,自己还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那抹笑,惊yan了时光。而我,看着这样动人的微笑,也忍俊不禁,恰好与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眸对上了视线。

就这样,我们对视了几秒,之後便默契地移开了停留在对方身上的视线

对她的第一印象,也就这样停留在了「大嗓门」和「动人」这两个词里。

我的朋友并不多,大多是因为我人太闷,话少得可怜。加上x格也的确孤僻,所以我在班上某些活动进行时,常会被边缘化。

我喜欢写一些描述周遭景se小段子,也喜欢写一下偶然想到的短句,偶而诗兴一发,便会写下几篇没有什麽意义的小诗。而这些文稿都被我完好地收在了我的资料夹中,一有人经过,我便会飞速地将它们收起。

有一次,我看着窗外的枫红日渐厚重,便ch0u出了一张考卷,在它的空白面用我那将要没墨了的黑笔写道:

「路两旁有盛开的春花,天空里有翱翔的飞鸟,云彩倒映在清澈的湖面。yan光洒在草地上,花朵轻送芳香,前路一片光明,」正要写下「四」时,我的黑笔就这样没墨了,一时间,我感到有些无助,翻了翻笔包,却只有一枝蓝笔、一枝红笔、一个立可带和两枝萤光笔。

我不喜欢写到一半突然变se的违和,正想将纸收起,回去当作计算纸时,一枝和我同款的黑笔就这样映入了我的眼帘。伴随着这枝黑笔映入的,还有一只带着平安琉璃佛珠的baeng小手。

「你接着写,你写得很好。」她温和地向我道。

我看着她的双眼,轻轻接过笔,这才在那个逗号的右方写下:

「四季如春。」

程玉和我并不一样,她喜欢画画,画一些漂亮的nv孩子。我问她为什麽喜欢画这些nv孩们,她只是轻轻一笑,道:「因为我想为她们穿上好看的衣服,戴上jg致漂亮的首饰。」

她的画风b较写实,画了不过须臾,便可看出纸上的nv孩有着一双美丽的杏眼、如花瓣般薄的唇瓣,还有一头美丽的秀发。我赞她画技jg湛,不似我,认真画出来的东西在旁人看来,都如鬼画符一般。

有一次,她跟同学们打了个赌,说今天某人会不会迟到。她赌输了,被要求当场画一幅画,她想不出要画什麽,转过头来看我,求助般地看着我的眼睛。

然後,她似是想到了什麽,把身子和身下的木椅一并转了过来朝向我,边认真地观察着我的五官,边低头不停写写画画。

我不敢乱动,费了好大力气才终於隐约瞄到了她手里那张垫着课本的白纸。

那张白纸上被用铅笔画出了一个人的模样,几条线在人脸的部分,一边还标注了几个数字。

过了许久,上课了,她才又转过了身。

等了一整天,才终於看到那张草图完成的模样,与我之前猜测的并没有异处,她是在画我的样貌。画中人的面容与我的虽不能笃定地说是完全一致,但至少称得上一句惟妙惟肖。

画中人的穿着与发式和我现在的相差得有点大,因为还没上se,我只能用铅笔绘出的、稍显浅淡的轮廓辨认出那似乎是一件礼服。

那件礼服只画得下x部的部分,是一件采用一字肩设计的礼服,礼服上头的空白处写着一个英文单字:shy,似乎是想表达这件衣服的上se应选用带有珠光的颜料。

x部再上去一点,颈脖上挂着一条珍珠项链,一颗一颗都画得十分饱满圆润,似乎是在无圆规和尺的辅助下画出的。

发式则是一头末梢微卷的秀发披散在肩上,发间饰有与颈上项链一般圆润的珍珠,只是小了几圈,如繁星一般地被点缀在这头秀发之上。

直到高中毕业,我仍是没有等到它被上se的一天。等回过头来想为这幅画抹上se彩时,才蓦然想起自己似乎并没有那幅画的稿子,却也不敢去问程玉要那张稿子,怕她早已不在意那件物什,也怕自己受到伤害。

可那时,我根本无心着se与否,只是看着程玉白皙的手,不停地想像钻石和白银装饰在上的模样。

很适合她。我这般想着,对上的双眸,又绽开了一抹笑容。

早上再醒来时,烦人的星期二还是没有从我的电脑屏幕的右下角退去并变成星期三。我只能拖起无b疲惫的身躯,在洗漱完毕後,换上了我已经有五个月没穿的驼se格纹连衣裙和y木se针织的小外套。

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略显凌乱的衣服,拿起木梳梳好了一条辫子,然後拨了拨浏海,才肯拎起昨晚准备好的包包打开家门。

坐在早餐店的塑胶绿椅上,我边吃着手里那份总汇三明治边滑着手机,逛了一会的脸书,觉得没什麽意思後,便放下了手机,专心地吃起了我的早餐。

吃完早餐,坐在捷运车厢里的塑胶蓝椅上,因为实在抵不住这扑面而来的疲倦与无聊,我取出了包包里的那台全黑手机,试图用蓝光来使自己清醒。

我的手指在手机介面上多个程式中来回穿梭,右上角的电量就这样从在早餐店时的97降到了89,而我仍是如同另行公事一般地在这些程式中穿梭着。

我明白,却也不想面对自己心中一直牵挂着的事情,因为不敢;因为不忍;因为不舍。

不敢让自己去深想这段关系今後会走向的道路。

不忍看着那一点可能化作虚无。

不舍那段曾经的妄想。

这件事情就这样把我对於生活的热情拉到了谷底,并反反覆覆地敲打着我脆弱无b的心外头高高筑起的城墙,彷佛是要把这墙打破,然後冲进里头将那颗心撕裂成好几瓣。

列车终於到了站,我的烦躁却还没有到头。我不自觉地打开了le,怀揣着一丝期待点开我与程玉的聊天室,看到聊天纪录仍停留在昨晚我最後说的「晚安」时,那一点期待又这样被冲得不留下一丝痕迹了,一如我的痴心妄想。

我收起手机,取出了那个捷运车票扣,将它果断地投入了机器,原本挡着我的钢板登时为我让开了一条通道。

星期二的夜晚,程玉邀我到酒吧喝口j尾酒,我抬头望向台北市向来都是雾霾的天空,竟在朦胧之中发现了几颗星星。

今年台湾的秋天直到九月底,天气才开始变得寒冷,但也不到深秋时节的冻和麻。我将这种要秋不秋、要夏不夏的「浅秋时节」称为「夏与秋的吻」。

我和程玉便是在这样缠绵缱绻的吻中相遇的。

我们读的专业都是设计,毕业後便各出一半,开了一家设计工作室,并以网购的方式卖出单品。

好不容易做到了二十九岁,品牌终於开了一家实t店面,开始为这些商业和资本的事情而奔忙,本来常常一起坐在里头设计的小工作室也渐渐蒙上了一层灰尘。

品牌名称以我们两人的名字命名,本来是准备叫作「玉仪」的,但程玉嫌名字老气,便换了一个古怪的名字:「集运仓」

一问之下,她才解释道:「集这个字的谐音就是季,运这个字就是我的玉再加上了个ㄣ,就这样取吧!在一众英文品牌之中,我们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啊!」她边说着边画品牌的商标,我无奈,却也觉得她可ai,便顺了她的意。

我来到她跟我约好的那间酒吧门口,尽量不明显地观察着周遭,静待程玉的到来。却不想她早已进店,而我却还傻愣在那等着。直到我转头看向店里时,才终於发现了她一直高举着的手。

此情此景,不禁令我想起了辛弃疾的那句: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酒吧里确实灯火阑珊,我不大习惯地调了调身下椅子的高度,直到找到满意的高度後,才抬头细细地打量程玉今日的装扮。

她今天身穿一件淡紫se的碎花裙子,上身搭了一件粉se毛衣,梳着公主头,脖子上挂着一条熟悉银制蒲公英项链──我送给她的、她二十四岁时的生日礼物。

一切看着都是那样的顺眼,唯有她左手中指上的订婚钻戒,看着令我有些不舒服。

「要杯什麽?」她凝视着我,手轻轻端起桌上装有淡橘se的j尾酒的酒杯,啜饮了一口。

「跟你一样的就好。」我除了高粱酒以外都没喝过,看她点这杯,也就决定跟她一样了。

对於未知事物的不确定感会使我的勇气锐减。

过了一会,我的那杯j尾酒便端了上来,我举起酒杯到唇边,浅浅地尝了一口,只觉得自己像在喝柳橙汁一般。

程玉打量了我许久,才慢慢放下酒杯,饶有兴致地道:「你知道邢绍他是怎麽跟我求婚的吗?」

我同样放下酒杯,向她耸了耸肩,表示不知道。

她淡淡一笑,眼里浮现出了一层薄薄的甜蜜,握住我的手,道:「多亏了你那天把我跟他留在那间咖啡厅,不然我根本听不到他对我的求婚宣言。」

「你们有买婚戒吗?」我轻轻地将这个话题带过,她不自主地笑出声来,向我道:「你是因为不想再听我洒狗粮了是吗?」

我安静地注视着她此刻为我所独占的瞳孔,默认了。

她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後简单地回答了我的问题:「买了,是个还蛮小众的品牌。」

我勉强地扯出了一抹微笑,直视着她的双眼,尽量不让自己在这样的情景下显得不和谐。

闺蜜结婚,我应该要祝褔的。

我们喝完酒後,出了酒吧。此时已是晚上的八点十五分,街上繁华热闹,即使是平日,仍有不少人成群结伴地出来逛街购物。

「哦对。」她笑着,从棕se皮制侧背包中取出手机,在相簿里一张张她与她的未婚夫的合照中边走边翻找了许久,最终才将手机递给了我,示意我看。

那是一张戒指的设计图,她在一边观察着我的表情,不久後便对我道:「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你父母催你跟简安泽结婚了嘛?这是我给你的结婚礼物的小预告!怎麽样?是不是有一点期待?」

简安泽是我父母在我小时候给我定的夫婿,我们两家都是十分传统且食古不化的家庭,尽管我对於这桩婚事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对,他们仍执意要我与我不ai的人结婚。

简安泽只能是朋友,不能是丈夫。

纵使他x格讨人喜,在人群中十分出挑,但我心之所向,终究不是他。

她兴奋地等待着我的一句肯定,我便顺了她,道:「嗯,我很期待,是蓝宝石还是琉璃?」为了不让话语显得敷衍,我後补上了一句问题。

程玉不轻不重地打了我一下,有些无奈地道:「琉璃?我又不是要给你拿去开光作法,是蓝宝石,你见过有人把琉璃磨成这样,然後镶在戒指上吗?」

「你知道我为什麽选蓝宝石吗?」

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只听她愉快地答道:「因为你的眼睛像星空,也像大海。」

我愣了一愣,她又道:「看着你的眼睛,总是让我有一种很自由的感觉,我希望你在婚後不会被这段婚姻所束缚,仍然保持这种自由。」

「还真是九弯十八拐的原因啊。」我感叹道。

那天晚上,我们只在都会区走走逛逛了一会,便向对方告别了。毕竟我们早已不是学生,每天都有烦人的公事要忙碌,有时在心里还会忍不住祈祷自己能在明天早晨的闹钟响起时,看见自己高中一毕业便丢到垃圾桶里的校服。

就这样想着想着,当我准备进捷运站时,我又被钢板挡住了。

那段时光令人想念。

我常常会试图烤出当年母亲为我烤的吐司,但每次都是失败,自从母亲走後,我便再没尝过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吧?

即使我的朋友总是告诉我不要拘泥於过去,我仍然是在那段时光中搁浅了,并且乐於沉浸其中。

我的父亲为我取名「仪」便是希望我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优雅端庄的仪态,然而在感情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上,我是那样的凌乱而又衣冠不整。

画着设计图,我开始迷茫了。

高压的日常,老是使我感到痛苦,加上家中长辈对我的婚姻大事十分关切,我总是有种想去自杀的想法。

不过通常只要翻开书本,见到那张上头画着雪白的蒲公英的书签,我又获得了希望。

我想着那桩婚事,心里厌烦得很,索x放下了触控笔,走出书房泡了杯热可可来喝。

我边小口啜饮着杯中的热可可,边回想着稍早所喝的j尾酒。当然,这个b较没过太久,在热可可无懈可击的香甜之下,j尾酒很快地便被我认定为「难喝」的酒类了。

记得第一次喝热可可之类的甜品,还是程玉带我去喝的。

那是一个高二的冬天,我们在百忙之中挤出了一点时间,到了附近开的一间咖啡厅。我没有点一杯一百五的咖啡,而是点了一杯与程玉相同的热可可和法式千层蛋糕。

这是两位富家小姐这辈子吃过最奢侈的一餐。

从此以後,我们便不敢再去那间咖啡厅吃东西了。反倒是我,因为那日的热可可在寒冬中实在过於温暖、过於香甜了,教我从此ai上热可可。

我存了两个月的生活费才买了几盒热可可粉,那时虽已近夏天,我却仍每日偷偷泡一杯作早餐。後来被父亲突击检查房间,被搜出了不少热可可粉,他便气得大骂我整天只会喝这个,si了不管我。

嘴上虽然这麽说,但他仍然把那盒热可可粉好整以瑕地放回了我的衣柜里。

我回忆了许久,杯中的热可可终於被我一勺一勺地喝完了。我再抬头一看时钟,已是星期三的凌晨三点了,我是该睡了。

一想到明天没有事情,我的心便放松了许多或许那杯热可可也是原因之一。

我悠哉地订了一个早上十点的闹钟,将铃声调到最大,然後躺在床上,抬手在白墙上0了半天才按下了关灯键。

送你三月的风六月的雨九月的风景

让我余生都有关於你

只如初见回忆却在蔓延

就像夜晚的甜点连我的梦境都变甘甜

我愿意为你放弃曾经那些年少轻狂

不去再管所谓流浪或者远方

只想在你身旁把这情歌慢慢唱

「等等,你真的是要我来听你音有没有唱在调上的?你确定你不是叫我来要打击我脆弱的小心灵?」

一听见程玉的声音,我抚着吉他音弦的手一顿,用双唇关上将要涌出的歌声,专注而又紧张的看着她。

「你唱得也太好听了吧?你是合唱团的?」听到这句话後,我本紧绷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向她答道:「没上过合唱团,自己有兴趣,随便唱唱的。」

「嗯,如果我随便唱唱也能唱出你的一半的话,那就得感谢老天爷了。」程玉自嘲道,我喝了几口水,然後接着弹唱下去。

程玉点了点头,道:「我觉得很可以了,怎麽?你要把这首歌献给你的暗恋对象啊?」

我轻轻给了她一下肘击,道:「不是,算是给你的生日礼物。」

她本来八卦的j笑声骤然停止,随後便不住地捂口大笑,向我道:「哪有人要给别人生日礼物前先让人家看到啊,那样就少了惊喜感啊。」

我一怔,不禁开始後悔自己的所作所为。程玉似是看出了我的自责,笑道:「惊喜感跟惊讶是差不多的东西,谢谢你的生日礼物啊,但我觉得我需要录下这段歌声才对。」

我沉默了许久,有些紧张地抱着怀中的吉他,隐约地感觉到自己的手正在发抖。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我一鼓作气,终於说出了一句带有邀请意味的话语。

先前想好的所有全都在说出的那一刹那化作了一团团的废纸,被丢弃在了原地。

程玉笑了笑,道:「那,走吧。」她说着便站起了身子,打理了一下身上的那件格纹制服裙的裙摆,翻好了褶子,对我露出了一个如春天暖yan一般温暖的笑容,融化了我心上矗立着的那道冰墙。

我将她带到了一处僻静公园,我们的家乡在台中的市郊,有时夜晚能够看到几颗星星在天上散发光芒。

那是一个六月的夏夜,知了在树上用生命呐喊着,蝉声就这样混在了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中,交响成一首属於夏日的乐曲。

闷热cha0sh的空气在风中与我们的肌肤交缠着,我们身上相同的藕粉se上衫因为汗水的分泌而微微透出了衫下的内衣和雪白肌肤。

我拍了拍身後的木制长椅,确认没有什麽灰尘或落叶在上头後,方才放心地坐了上去。

在心中默背了一次伴奏的旋律,我迎着正拿着手机录音的程玉满含笑意的目光,唱道:

送你三月的风六月的雨九月的风景

大雪漫天飘零做你的嫁衣多美丽

送你每个梦境每次清醒陪伴的长情

让我余生都有关於你

我轻轻闭上了双眼,仔细回想着下一段伴奏的音符,接着唱道:

我愿意为你放弃曾经那些年少轻狂

不去再管所谓流浪或者远方

只想在你身旁把这情歌慢慢唱

送你三月的风六月的雨九月的风景

大雪漫天飘零做你的嫁衣多美丽

送你每个梦境每次清醒陪伴的长情

让我余生都有关於你

再张开双眼时,我便见到程玉从地上拾起一朵蒲公英,偷偷地朝我瞥了几眼,发现我也在看她之後,便不再多作掩饰地直视着我的双眼。

她将手中那朵蒲公英放在了唇前,对我顽皮一笑,接着便轻轻朝那朵蒲公英吹风。蒲公英种子登时如漫天的流萤一般,飘飞在我的面前。

我有些惊喜,她看着我的惊喜,满意一笑,喃喃自语般地看着漫天飞舞着的种子,道:「iwillprayforyoursilethepcewhereyou''''''''tsee」

待到种子停止了它们的飞舞,我才悠然地再一次弹起了吉他,低声唱道:

送你三月的风六月的雨九月的风景

大雪漫天飘零做你的嫁衣多美丽

如果岁月无情你我老去所有都渐渐忘记

我会把你姓名刻心底因为你是

此生的唯一

唱完歌以後,天空开始滴答滴答地落起了小雨,我紧紧抱着我的吉他,与她奔跑在被雨打sh後变深成黑se的柏油路上。空气混浊着几丝雨水的气味,雨下得很慢,水却大得打sh了我的一身衣衫,晚风吹过只觉cha0sh而寒冷。

风吹着太yan花紧闭花瓣的柔neng,雨打着路边人家种植的长春花底下的乾涩,她抓着我那只手,将我从雨中打滑车辆的前方拉回人行道。在偶有雨水打进的人行道上,将我双眼轻轻掩上,抹去了我双睫上那一滴一滴随着我的紧张而颤抖的雨水水滴。

之後,每每望着她的双眼,我便会想起那晚繁星点点时,在我面前如大雪般纷飞的蒲公英种子。

「吃点什麽?」我的未婚夫简安泽向刚进餐厅的我问道。

我放下了本背着的包包挂在了餐厅里的塑胶椅上,理了理身上的风衣後才坐下,对他道:「番茄r0u酱义大利面。」

「嗯。」他淡淡地应了一声,嘴角噙着一抹礼貌的微笑,抬手招来了服务生。讲完一串菜名後,服务生拖着有些沉重的步伐离开了,他将手中的菜单放回原位,咬牙切齿地向我道:「你都不知道你爸妈有多机车,我今天本来要去动漫展的,结果一早就被叫来这里吃饭」

他嘴角仍噙着那抹笑,可配上他现在咬牙切齿的语气却显得无b好笑,手指也悄悄地伸出,指向一边正盯着我们看的两人。我打断了他的一串抱怨,道:「那不是我妈,是我继母。」

「嗯,抱歉。」他火速回了一句道歉,喝了一口水,才终於不再抱怨。

「你应该知道邢绍跟程玉要结婚了吧?」他边问边试探x地观察着我的表情变化,我淡淡地回覆了一句知道,他又问道:「你会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吗?」

我愣了一下,抚着装着冰水的玻璃杯许久,後才缓缓道:「不知道,看情况吧。」

我是自私的,也会害怕自己受伤,尤其是看到他们有b拥抱更加亲密的举动。

「嗯,理解。」他看我没什麽太剧烈的反应,似乎渐渐放下了心,喝了几口水後,我们之间又陷入了沉默。

「我们是不是十月底就要结婚了?」我率先打破了沉默。

「嗯,那个叫什麽」他组织了一下语言,才道:「你家长似乎是要给你的nn冲冲喜,所以才这样催着我们结婚。」

「对,我祖母癌症末期了,这桩婚事也是她定的,或许她si前的心愿就是要看到我们结婚吧。」

对我而言,这桩婚事不过是枷锁罢了,他们想看到的就是我结婚,然後生子,如他们的幻想一般幸褔。

又或者,丝毫不在意我的快乐与否,毕竟他们每一个人,不过都是金钱的奴隶罢了。

而奴隶的儿nv,是无法摆脱奴籍的。

或许,我们也不是什麽奴隶的儿nv,只是他们手里用来与对方拉关系的礼品而已。

可我终究是没有办法,做不到跟眼前的这个男人在婚礼上拥吻,遑论在床上yu。

我心里的位置已经满了,即使我心里住的那个人的心不是我所占领。

「万恶之源啊。」简安泽感叹着,手接过了服务生端上来的餐点。我的目光落在他细长而又宽大的手掌,那手似乎正在隐隐发抖。

「你的手?」我好奇地顺口问了一句。

「啊?」简安泽笑了下,然後才道:「甲亢,最近工作有点太忙了。」

「你做什麽的?」

他听到之後愣了一下,我回过神来後才开始感到後悔,然而我话音已落,也不想再多想什麽话语来润饰圆满这句话。

说来也挺好笑,我竟不知我的未婚夫在做什麽工作。

「医生,你先吃吧,再放要凉了。」他轻轻地点了点头,递给了我叉子後,便说要去洗手间一会。

我看着面前空无一人的椅子,有些无奈。

他确实和高中时有些不一样了。我在心里暗自感叹,用那叉子卷起了一口面,送入口中。

入口後,只觉番茄酸涩,面条y挺而难以入口。

「等会要去选婚纱。」不知何时,简安泽已经悄悄地回到了我的座位,向我笑道。

我抬头望着他的笑,细细揣摩着他此刻的心情。那抹笑既礼貌而又不失温柔,看着令人很是轻松舒服,可他现在的个x却与高中时ai开玩笑、风趣幽默的他大相迳庭。

「你知道最近有一架从英国到冰岛的航班坠机吗?」他边挑掉他点的炖饭上的一片片茄子,边向我道,眼里看不出一丝情绪。

「嗯,知道,上面好像有很多台籍的。」我淡淡地应道,没有想太多。

「我的一个朋友或许你也认识,他叫俞江,就坐在那架飞机上。」他看着没有茄子的炖饭,似乎很满意的样子。

俞江,这个名字再熟悉不过了。

即使我见到他不过几面,他也是那样的令我印象深刻。只不过,我对他的现况一无所知,现在知晓这件事情後,也只是为他的伴侣感到惋惜。

「他也算是解脱了吧,活在痛苦和迷茫中七年了,那天恰好是晏秋生日,或许这也是冥冥中的天意吧。」

「晏秋?哦他男朋友。」

「嗯,si很久了,我高中的四个好朋友现在两个si了,还真是令人感慨万千啊。」

我微微一怔,不自觉地开口问道:「晏秋不是还」「没有,七年前就因为胃癌si了,俞江也就自杀,然後失忆。去年才刚想起的,後来到英国,跟他通电话,似乎还是没想开。」

「晏秋刚走没多久的时候,他还跟我说如果他跟晏秋不在一起的话,晏秋就能免於si亡。那他愿意永远忍受着那份ai而不得的痛苦,因为对他而言,只要能看着晏秋他幸褔直到老,就是他最大的幸褔了。」

一进婚纱店,服务生边快步走来招待。简安泽跟他叨叨絮絮说了一堆,他才领着我们到了三楼摆满婚纱的房间挑选。

我的手指轻轻地抚过这一件件华美婚纱,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厌恶,只是无感,一如我对现在的整个世界一般。

而简安泽则是一直随行在一边,视线瞥向一边,似乎是不想给我太大的压力。

就这样逛了半圈,我目光一定,落在了手上0到的一件雪白的轻婚纱,不动声se地将它取了下来。

他没有马上看向我,只是宛如不经意地转过头来,然後温和问道:「你喜欢吗?」

我点了点头,只见眼前那件婚纱领口设计成方领,一圈细小的珍珠绕其一圈。公主袖十分宽松,布料似乎是缎质的,细腻滑顺。腰部有做收腰,绕了圈较领口处的更加大颗的珍珠,裙摆布料上有做低调奢华的暗纹。整t看来温婉简约。

我们选婚服选得很快,不久後便离开婚纱店了。

天还亮着,此刻正是下午两点半,天光正好,太yan隔着白云,散下了暖和的yan光。我的手机恰好响了起来,点开一看竟是程玉,没有多作迟疑地便接通了。

「喂?你有没有空啊?陪我来看个婚纱呗。」她的声音隔着电话听,仍然有些大声。我犹豫了一下,一边与我许久无话的简安泽似乎听见了程玉的这句话,故作自然地取出手机,眉不带皱一下地向我牵起一抹微笑,道:「医院有急事,先离开了。」

我瞥了瞥他,回以一抹笑,表示明白。才对着电话那头的程玉道:「嗯,有空。」

陪自己的心上人去看婚纱,可那人嫁的却不是自己。

我的心是纠在一起的,痛得我难以呼x1,而身旁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扶住我将要倒下的身t。

令人窒息的,孤单,在城市的大好日光之下,紧紧地将我包裹──我无法呼x1。

「邢绍那个家伙真的很离谱欸,这简直是离谱他老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程玉忿忿不平地抱着x,努嘴说道,似乎是很不满意邢绍今天的表现。

「他跟我说他有个朋友挂了,我问他是什麽朋友,他也不跟我说,气si。」

我闻言不由一怔,就这样偏头静静地注视着与我并肩同行的程玉。她今天上身穿了一件七分袖的宽松米白se衬衫,下身搭了一件灰粉se的长裙,似乎是某日系品牌的新品。

她今天搭配的饰品跟那日没有什麽太大的分别,唯一令我b较在意的仍是她左手中指上那只戒指。

「我就想说,如果没人的话,谁来帮我掌眼啊?所以我就call你来了。」她说着便转头来看我,恰好与我直盯着她手上戒指的视线交错。一时间,有些古怪的暧昧在我们之间的空气中绽放开来,我不自觉地想到了田馥甄的《无人知晓》中的那句「不靠近不走远不定义像玩笑的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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