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带走小说
求带走小说 > 我与双儿妾室的千般孽缘 > 朝歌子:和离小知识
字体:      护眼 关灯

朝歌子:和离小知识

 

哈喽哈喽,今天没有嘉宾,只有我一个,哎——别急着走啊,这期节目主要是讲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占用一期版面,因为背景涉及封建制度的古代,许多小伙伴都不太了解包括我在写这篇文之前也知之甚少,所以还是花点时间整理一下,做一期小科普,方便大家和理解。大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感兴趣的同学也可以自己搜搜看。

一·“七出”与“三不去”

1义绝

义绝是唐律中首次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指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

义绝的条件对于夫妻而言并不平等,明显偏袒夫家,对妻的要求更严而赋予夫较大的权力,体现了唐律对夫权的维护,目的在于建立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封建家庭秩序。义绝所指的情况:

1、殴妻之祖父母、父母,杀妻之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

2、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

3、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之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

4、与夫之缌麻以上亲奸,夫与妻母奸。

5、欲害夫者。

6、夫将妻妾嫁予监临官或出卖妻妾

若不离者<唐律>规定当处徒刑一年徒刑指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役的一种刑罚

2三不去

旧谓丈夫不能休弃妻子的三种情况。《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3七出

七出也称“七去”,是中国封建社会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

《仪礼·丧服》:“出妻之子为母”。贾公彦疏:“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又《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唐律规定,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处徒一年半;虽犯七出而有三不去的情况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但如犯恶疾及奸者,即使有三不去的条件,仍可径行出之,不受上面规定的限制。

——源自搜狗百科

我来为大家总结一下:

七出:1不顺父母2无子3淫4妒5口多言6有恶疾7盗窃

即休妻的七种理由。

三不去:1出嫁前家中有亲长而嫁后亲长离去无家可归2和夫一同为夫家守了三年丧守丧三年,为大丧,一般只有直系3娶妻前贫贱而娶妻后富贵共贫贱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