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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墨叹气,“终究有点尴尬。”

“没什么尴尬的,我都看过你屁股了。”宋归宜叹口气,日头照得他恍恍惚惚,满心烦躁,恶作剧的情绪闪过。他突然捧住沈若墨的脸,就着他的面颊亲了一口,“好了,消停了吧,我说了你追过她不是什么要紧事。你还有别的事吗?”

沈若墨瞠目结舌,神色顿时在贞洁烈妇和七尺男儿间摇摆不定,支支吾吾道:“黎小姐在你后面。”

宋归宜转身,黎素抱肩站在几步外,一副撞破好事的幸灾乐祸笑脸,很自觉道:“我再去看看车里冷气怎么样了。你们慢慢聊。”

沈若墨含糊道:“其实我是有件事想找你帮忙,不知道怎么开口,没想到这次见面碰到你了,反而”

宋归宜挥手,不耐烦打断他,“别说废话,什么事?”

“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有一个朋友。”

“你说的朋友不是你自己吧?”

沈若墨啼笑皆非,“不是不是,我是认真的,我有个朋友失踪了,是个女性,想让你帮忙。”

宋归宜神色顿时往凝重中去,“什么时候的事情?多大了?”

“十年前的案子,她失踪时十七岁。”

宋归宜皱眉,“你拿我寻开心啊。十年了,蚂蚁竞走都能从上海走到喜马拉雅山。这怎么查啊。你另寻高明吧,我是肯定不行的。”说完,他头也不回转身上了黎素的车,把门一甩,示意立刻开车。

黎素等到家后才问他出了什么事,宋归宜简单复述给她。她倒不急着开劝,转而问道:“你知道他家是做什么的吗?”

“应该不是卖衬衫的吧?虽然我看到他没穿过重样的衬衫。”认识了沈若墨,宋归宜才知道盖茨比里所言不虚,确实有人家里堆着山一样高的衬衫。他的衣柜估计比宋归宜家的停车位都大。他从没穿过有明显商标的衣服。春夏季全是真丝衬衫,办公时穿白色或淡蓝色,但领口和扣子有细微差别。私人时间常穿印花衬衫。宋归宜最喜欢一件巴洛克风格的,还有一件绣着鹤的。秋冬时他会在衬衫外配背心,穿过两件织锦缎的背心,针织的羊绒背心更多。穿西装时,换过五套袖扣,三款是珐琅的,一款黄铜,一款有宝石。

光是衬衫当然不贵,但他每换一件衬衫,就配一款名表。单是宋归宜认识的,就有三块劳力士,两块百达翡丽,一块江诗丹顿。

黎素微微一笑,“是嘛,我倒是没有刻意在意这个。他家里不是服装业,是生产番茄酱的。”她报了一个牌子,宋归宜发现家里用的也是这个牌子,算得上是个国民品牌了。

“哦,那又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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