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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当天没有杀害邱文章的打算,明显是后来偶然间产生的念头。”

程悦上来便先说出结论,随即敲响键盘,屏幕上多出几张图片。

分别是案发现场电视桌桌角的图片、周遭血迹荧光反应分布图、客厅倒下的餐椅图片。

“如果这是一场蓄谋的凶案,那现场不会不留一点蛛丝马迹,至少凶手不会选择一个无法销毁的作案工具。”

电视桌桌角擦得再干净,也无法完全毁尸灭迹。

有备而来的凶手绝对会选择一个趁手的凶器。

说着,程悦放出一张案发公寓的手绘平面。

她用手指着客厅的位置道,“根据椅子上的纤维采集样本来看,受害人与嫌疑人之间曾经发生过激烈冲突。目前我的推测是嫌疑人出现在屋内想要做什么,但遭到了受害人的拒绝甚至是肢体反抗,嫌疑人暴怒之下才杀死了受害人。”

“的确有道理,”盛吟秋道,“屋内除了残存的血液痕迹外,只有在死者死亡地点的周围被清理得异常干净,连餐厅的椅子他都来不及扶。从这一点不难看出来,嫌疑人离开之前也是非常慌张。”

这也给盛吟秋试图通过痕迹还原第一案发现场增加了难度。

“那这样是不是能推测,有人入室盗窃被死者发现了,小偷为了保密痛下杀手?”秦梨大胆假设。

盛吟秋摇头,“这也不对,首先房门和窗户是没有任何破坏痕迹的,如果是小偷,那他怎么进的屋?”

总不能是邱文章给他开的。

“再说,小偷十有八九偷东西是为财,没必要搭上人命官司,偷不到跑就是了,就算被抓住,盗窃和谋杀哪个罪名重他不可能拎不清。”

从警多年,盛吟秋经手过的盗窃案件没有上前也有几百。

一般来说小偷入室盗窃是不会伴随有杀人行为。

不排除另一种情况,是小偷刚入行不久,本来就处于精神高度紧绷的状态,被主人发现之后更是急于摆脱困境,这种情况下会容易走极端,产生激情杀人的案例。

邱文章死亡现场的确符合激情杀人的情况,逻辑上却无法对“小偷”是嫌疑人这一疑点产生合理佐证。

激情杀人确有其事,对于缩小嫌疑人范围有利无害。

暂时放下无法解决的问题,屏幕跳到下一张照片上。

“我在卫生间马桶边上的纸巾盒里,发现了卫生巾。”

程悦甚至把那片卫生巾作为证物收集了回来,此时捏在手中的证物袋里。

这个东西一般来说都是女生用的,曾晓东家里为什么会有?

更蹊跷的还在后头。

“我发现曾晓东家里的物品摆放、样式和习惯都极为女性化,”程悦展示了几张照片,最后定格在餐厅那张千纸鹤造型的吊灯上,“尤其是这个吊灯。”

她摁了下滑键,屏幕上跳出来一张截图,截图是与现场拍摄照片里同样的灯具出现在某个家居博主的晒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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