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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老郑的床就挨着桌子,他便是想装睡也装不了。

眼见一屋子人都躺下去了,叶云简也不着急,看到桌上有半包花生米,捏起两粒往嘴里塞。

不为别的,实在是酒太辣了。

要不是为完成盛队交代的任务,他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喝酒,这是违反纪律啊。

老郑一时无话,默默地摩挲着面前的不锈钢杯子。

叶云简看了四周围一眼,随后跟老郑套近乎,“我就喊你郑哥行吗?你今年多大了?”

老郑局促地在裤腿上搓了搓手心。

“警察同志,我、我40多了。”

“你就叫我小叶吧,”叶云简摆手说,“看不出郑哥这个年纪啊,家里有小孩吧。”

状似不经意地对话让老郑渐渐放下心防。

反正只要不问案子的事情,他聊聊也没什么。

不然总是冷着不开口,感觉怠慢人家。

老郑老实地点头,说,“有、有个闺女,乖巧得很,放在老家县城读书呢。”

闻言叶云简笑眯了眼,“女儿好啊,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

这句话贴到了老郑内心深处。

他和妻子结婚多年,只有这一个女儿,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他其实更想让孩子跟着他上城里来读书。

老郑念的书不多,但从乡下到城里,也开过眼界。

城里的小孩不仅穿得跟他们村里不一样,一开口那洋文说得和电视机里的洋人一模一样。

还有那些孩子业余去的各种博物馆、科学馆、游乐园…他女儿一个都没去过。

那些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他也像让自己的孩子见见,而不是终其一身困在那山村里,读着英语老师教授的蹩脚口语。

有多大碗吃多少饭,老郑深知自己没本事,所以对女儿越发好。

而女儿也如叶云简说的一样,是他的贴心小棉袄,从没让做父母的操过太多心。

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老师还告诉他孩子有升上县一中的希望。

县一中可是他们那最好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据说还有几个从市里调过去的老师。

这种情况下,他那三千的补课费就更不能拖延。

说完那句话之后,叶云简一直观察着老郑的表情,看着他陷入欣慰、歉疚的复杂情绪漩涡。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叶云简倏然开口,“你知道吗?死的那个应该也是个学生。”

老郑浑身的血液凝固,连背后什么时候湿透了他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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