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带走小说
求带走小说 > 不合理忘却_半十【完结】 > 第15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15

 

如果她找好了私家侦探,直接出面介绍,我肯定不会拒绝,甚至想都不想就接受。然而她没让我饭来张口,采取了一个撇除介绍人影响的方式,让我自行判断是否进行委托,无形中给了我充分的自主选择空间。

既然如此。

“那我得重新考虑了。”我说。

“啊?不是谈好了吗?”

“一开始你就知道我的基本情况,还假装在猜。”

“不呀,是猜的。袁小姐什么都没透露,她隻给了你的姓名电话和住址。我也不知道你见过林乐奕。”

“但你知道我有社交障碍。”

“噢,这个是袁小姐说的。她担心你会抵触,叫我不要为了拉生意死缠烂打。”

“她还说了什么?”

“说你不常出门呗……除此之外,还说了挺多,但都不是关于你。她在我工作室待了二十分钟,二十分钟都在要求我提供过往成功案例。”说到这里她笑了笑,“你大可以向她求证。”

“但调查自己应该不常见吧?你马上就一口答应了。”

听我这么说,她还是在那儿笑:“好敏锐,我都要怀疑你是同行了。”

她身体后移靠上椅背:“但你应该不是。做我们这行的,都会本着客人不说就绝不多问的原则。而且,定下委托意向和价钱再谈细节对大家都好。”

这靠着椅背的动作,倒有点若反悔取消委托就不必详谈更多的意思。

不过是种以退为进。

“我可是第一次来这家店。”

言下之意是:你如何知道我在这儿?

“我蹲守了两天。你也不是不出门嘛,会出来散步。”

那就是跟踪的意思咯,和我猜的一样。

“那为什么昨天不搭话,而选择今天?”

“贸然行动可不好,等待合适的时机事半功倍。”

“如果我一直不出门呢?”

“那就只能往你家门缝塞小广告,然后登门拜访咯。但那样就太自我推销了,还是自然点好,对吧?”

其实都是自我推销,咖啡馆确实比敲门好太多。

观察两天,再选择合适的行动。林侦探办事倒不像外表那般轻率。

然后我重新考虑好了。

“现在转给你预付的30吧。”

“爽快哦。”她有点意外,“不急,先签份委托协议。”

是电子文件,我甲方,她乙方,约定了一些双方需履行的事项。枯燥的条款我觉得细看很麻烦,但又没有人可以代劳,最终还是打起精神一条一条过目,然后签上名。

林侦探不浪费时间,签好协议就拿出记事本,逐一记下我提供的基本情况——连一页纸都写不满。

写完她合上本子,笔头敲敲那硬皮封面,说:“其实挺有趣的,起底自己的委托我还是第一次见。”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