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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不过二十一岁,在七岁那年遇到的林霁,若是此刻便因意外死去,那么他的大半辈子都宿命般地和林霁走在一起。

人要怎么放弃自己的半生?

至少在二十一岁的时候,郑知夏得不到任何的答案。

作者有话说:

所以有时候会讨厌别人说,年轻时候觉得很痛苦的事只是一道坎,过去了就会发现不值一提,可在当下,那的确就是不可逾越的高山啊(叹气)

长夏

林霁坐在候机室,给自己的助理发消息。

“去查个人,叫裴如许,a大数学系的学生。”

郑知夏坐在他旁边,手里是一份中文报纸,不经意般侧过头,笑着问:“你这么忙啊?”

“度假结束了,”林霁对他摊手,“新招的助理还没有适应我的工作节奏,堆压了很多事务等着我处理。”

“飞机都还没到呢,”郑知夏夸张地哇了声,“哥,你这样让我还怪有压力的——比较起来,我实在是有些懒惰和颓废。”

林霁勾勾唇角,说:“暑假不就是用来颓废和快乐的?劳逸结合才是最好的生活状态。”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郑知夏歪着头,神色有些顽皮,“要是不够努力的话,我会被你远远甩在身后,然后天天被我妈说能不能向你学习的吧?”

林霁嗤地笑了,似乎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我有什么好学习的?我记得你也不是这么听长辈话的好孩子啊。”

“所以是我主动想跟你学习啊。”

郑知夏说得轻描淡写,微微弯着眼笑:“你比我厉害,所以我把你当成努力的目标,这很合理。”

林霁静静地和他对视几秒,而后垂眼喝茶。

“做自己就好,不要和任何人比较。”

郑知夏忍不住笑他:“你这话说的,好像四五十岁的中年老男人。”

林霁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的后脑勺,道:“我就比你大了五岁而已,听话。”

“哎!”郑知夏笑着去捉他的手,“我什么时候不听话过,当年人家都说我是你的小跟屁虫好不好!”

林霁也想起了那些依旧很鲜活的旧事——是在他刚上初中的时候,小学放学早,郑知夏会乖乖地坐在教室里写作业,等他放学后过来接自己回家,有时候也会跑到他的校门口等,一群初中生咋咋呼呼地走出来,他直接被淹没在人海中,踮着脚都露不出脑袋。

那时候的郑知夏长得可爱,柔软的头发和圆润的眼睛无一不像惹人怜爱的小狗,恶劣的初中男生总是坏心思想逗他,说他是马屁精和小跟屁虫,等林霁出来的时候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个怏怏不乐的郑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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