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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需要注意的大概只有老板的怪癖——喝了酒不回家,开车绕着大学城转圈,夜色喧嚣,他载着林霁,觉得自己像是游历在人群外的孤寂幽灵,那栋高级公寓每一天都灯火通明,他曾站在路灯下抽过很多根烟,也曾好奇地仰望过几次,暗暗好奇林霁等待的是哪一处灯火中的人从楼上走下来。

但整整五年,他都没有等到过那个答案。

车停下,周皓识趣地下去抽烟,夏夜蚊虫多,他边跺脚边在草丛边踱步,大学城附近几乎都是年轻人,是不是便有人在路过时好奇地打量这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直到街道渐渐变得寂寥,车窗终于摇下来一些。

“回去了。”

林霁俊美却淡漠的侧脸模糊在夜色中,他应了声,上车前下意识抬头往前看了眼,一个棕色卷发的混英俊青年从大门处走出来,脚步轻快得像一曲夏日的歌。

“是往右边走吗?”他在打电话,表情很鲜活,“可是右边离导航远很多诶……”

他甜蜜,活泼,生机勃勃,就这么路过半开的车窗,林霁收回视线,平淡的眉眼微微一动,像半截失败的笑意。

好熟悉的笑容,却不是熟悉的人。

助理转动方向盘驶离这条街道,原先的公寓楼中走出一道身影,黑衬衫解开两颗扣子,挑染的银发在灯下显得十分惹人注目,他拿着手机,低垂的眉眼含着温柔轻松的笑意。

“马上到,你别乱走,找个椅子坐着。”

“都说了等我两分钟,这么着急干什么?”

郑知夏转身,和那辆车背道而驰,另一边车窗缓慢合上,空调冷风将残存的酒气催发得昏昏沉沉,林霁闭上眼,思绪再一次飘向似乎很漫长的时间之前——即便只是五年。

五十五个月,一千六百多天,岁月恒定地流淌,像河流,像吞噬一切的饕餮巨兽,留下的吉光片羽便愈发深刻,林霁总是沉思,一遍遍让郑知夏在自己的记忆中长大、

因此被刻意掩盖的细节便慢慢清晰起来,譬如十八岁那年的教学楼角落,夏天闷热的阳光中他坐在楼梯上,听郑知夏边看书边哼歌,偶有长风穿过,惊掠一地光影,窗外的树叶摇曳作响,竟是他漫长年少光阴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幕。

后来林霁找到了那首歌,郑知夏最喜欢的那段无意义哼唱铺陈在那日深重寒冷的夜色和飞雪中,成为一柄锈迹斑斑的刀刃。

——52秒钟的哼唱,藏着一句话。

“我喜欢你呀,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车停下,林霁睁开眼,温声道:“辛苦了,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晚些来。”

周皓道了声谢,又问:“您这个月底的机票,什么时候订?”

“不用,过了这个月再看。”

邓明城的婚礼就在月底。

……

周末时林霁回了趟家,客厅里坐着两个陌生女人陪着林夫人喝茶,柔顺的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兴致缺缺地转头,又被叫住。

“回家啦?来,坐着陪我聊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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