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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带走小说 > 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 第2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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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节

 

沈莞能够感觉到公安对她的偏见,虽然心里有些委屈,但她身正不怕影子斜。

一板一眼的回答:“我跟陈碧婷本来没什么关系,她曾经是我爱人部队上的军医,因为犯了错,被部队开除,并且国家收回了她的行医资格,后来她就去给她大伯的药铺,帮忙抓药,我跟她大伯拜师,学习医术。”

“还有就是……陈碧婷一直暗恋我爱人,在我们婚内时欺骗过我爱人,造谣我被人侵犯,导致我爱人对我产生误解,影响了我们的感情。”

沈莞把她跟陈碧婷的情况,完完整整的说了出来。

负责记录的公安记了一部分,抬头向她看来:“你要对你说的每一句话负有法律责任,可千万不要撒谎。”

“没有,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们不信,可以去平成县调查。”

公安正视着沈莞的眼睛,看她也不像撒谎,不过,就因为这样,他们才更有理由怀疑,沈莞对陈碧婷心怀怨恨,诱惑她对象报复对方。

“你跟陈碧婷的婚姻对象,接触过几次?”

“只有一次,在我师傅家里,大年初四我去拜年,刚好碰上了。”

“那你跟她对象,有没有说过什么?或者都做过什么?麻烦你给我们说具体一点。”

沈莞:“我对她对象的了解不多,就知道他叫周渠,那天……”

沈莞将周渠主动帮她烧火,却被她以碍事的理由撵走的情况说了一遍。

“吃完饭后,他跟陈碧婷就提前走了,之后又见过一次,是在我的店里,他没进门,在外面抽烟,陈碧婷到我店里找茬,跟我吵了几句。”

“都吵了什么?”

“她对我提要求,在我的业务范围之外,我不答应,她说了几句难听的话,还说想要举报我,还说让我走着瞧。”

“你开鞋店的资金,是哪儿来的?”

公安一个问题接着一个,沈莞都回答得很认真。

“是我赚的钱,我在平成县有一家小饭馆,临近学校收益还不错,另外我从入学后,就在学校附近的夜市街做点小生意,日收益也有一二百块钱,最近我又跟我大娘在平成县开了一家火锅店,现在日收益每天在两千左右,再有……就是我爱人的津贴,奖金之类的,都存在我这儿,你们可以去银行调查我的流水。”

“你爱人是在部队?”

“没错。”

公安问到了这里,基本凭口供,是可以洗脱沈莞嫌疑的。

“接下来我们会调查你的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你的银行流水,资金状况,以及你跟你爱人的婚姻情况,还有周渠那边我们也会联系,如果你们真的如陈碧婷说的那样,有非法关系,我们会对你追究法律责任。”

“考虑到你还在上学,我们不会对你进行逮捕,但是在我们调查结束之前,你也不能离开本市。”

沈莞听到这话,为难的皱起眉。

“可是我这周就要去集源市进货,你们需要调查多久才结束?”

“也快,就这两天,我们就会调查清楚的,另外,关于陈碧婷的伤人事件,因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我们这边代替她的家属对你做一个询问,你是想要私了,还是走法律途径?”

“我走法律途径!”沈莞想也不想的回道。

就说陈碧婷这么长时间以来,一次又一次的给她制造麻烦,造谣她,针对她,用言语攻击还不够,竟然上升到了人身层面。

她如何也不能算了!

“你可要考虑清楚,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你的条件就不利于索要赔偿。”公安帮她分析道。

沈莞坚定的摇头:“我不需要她赔偿什么,只要她对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那好,我们会遵循你的意见,对陈碧婷故意伤人行为,提出诉讼,还有我们再多跟你说两句,她虽然有故意伤人的动机,但是没有事实,即便起诉到法院,她也不会被严惩,最多,做拘留处理。”

“这样就够了。”沈莞淡淡的说。

一个拘留处理,给陈碧婷的人生又蒙上了一个污点,她这辈子也别想抹去。

“对了。”沈莞不知道这个时候,有没有人身限制令,不过她可以问一问:“陈碧婷这次没有伤害到我,还被追究责任,肯定会更加记恨我,为了防止她再对我做出过分的事,我可不可以另外向法院起诉,行使我的人身保护权?”

第409章 重重的污点

“你说的是人身保护令,可以申请,等案件递交到法院的时候,你直接提起起诉就行了。”公安告诉沈莞。

沈莞心里有了数,心想,这次与陈碧婷的对弈,将会是他们这辈子最后的纠缠了吧。

从派出所里出来,陈碧婷还在被审问。

她的母亲站在门口焦急的等着。

见到沈莞,他突然就冲了过来,扬起手,想要打人。

沈莞一把攥住他的手腕,看着怒气冲冲,双眼充斥着红血丝的妇女。

她说:“真是有什么样的母亲就有什么样的女儿,陈碧婷敢随便伤人,怕也是受您的影响吧!”

“你难道不该打吗?你这个小贱人,什么人你都敢勾引,愧对良心,你就不怕遭报应!”

陈母睁开她的手,愤怒的说道。

沈莞双眼里满是清冷:“我再说一遍,我没有做这些事,是你我女儿空口污蔑我!”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为什么不说别人,光抓着你不放!”

沈莞欣到了一句,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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